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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甘肃省林业厅
释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林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内设专职副主任1名,综合处设正副处长各1名、主任科员1名。

机构概况

办事指南

各绿化陇原大地、组织、宣传义务植树工作,需要进行联系和协调,可与办公室综合处进行联系,由办公室并介绍信中其它方式进行联系,以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建设工作。拟订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管理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并组织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发布相关信息;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三)负责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林业产业的有关标准;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

(五)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

(六)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七)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省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或直接侦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取消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林业厅设9个内设机构:

厅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林业产业处

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荒漠化防治、林业种苗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扶贫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

(甘肃省林政稽查总队)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监测和评估;拟订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承担林地林权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指导区乡林业工作站建设和管理。

发展规划管理处

拟订林业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审批、核准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科学技术处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内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承担林业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省林学会的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提出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建议;拟订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普法等相关工作;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外事合作处

组织、指导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林业建设的重要国际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林业事务;申报和实施有关国际林业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森林防火办

拟订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拟订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人事处厅

负责全省林业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才、职称、干部培训、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劳动技能鉴定、统战、侨务和国家安全工作;管理厅机关离退休职工,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林业大事

甘肃林业2010年大事记

2010年2月6日,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兰州召开。

2010年3月3日,召开了省林业厅“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

2010年4月7日,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暨春季造林绿化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在兰州召开。

2010年9月2日,全省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现场会在冶力关召开。

2010年9月3日,《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0年9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胡伯特·福斯特等7位专家2010年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其中,中德合作天水造林项目首席技术顾问胡伯特·福斯特先生和省治沙所专家大卫·莫纳特先生代表甘肃省林业系统分别获得了这一奖项。

2010年9月25日,国家林业局保护司、省林业厅在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普氏野马放归仪式。

2010年9月28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及甘肃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在北京召开了“UNDP/GEF加强甘肃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协议文本》审定会,审议通过了《协议文本》。

2010年11月4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副省长、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泽巴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010年11月,甘肃省林业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完成了《甘肃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人员编制

办公室由一个综合处和5个组组成:

农村组

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造林处,组长由处长兼任;

城市组

办公室设在省建委城建处,组长由主管主任或处长兼任;

部队组

办公室设在兰州军区后勤部绿化环保处,组长由分管部长或处长兼任;

种草组

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组长由主管局长或处长兼任;

治沙组

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三北”局,组长由局长兼任。

兰州军区、兰空部队、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等驻甘部队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地州市、各部门、各行业成立了绿分委员和办公室

省林业厅机关行政编制8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暂保留原核定的副厅级级别,逐步过渡为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省编办、省纪委甘机编办发〔2006〕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0名。

(二)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办理林业产业产品及名优特产品质量监督、绿色无公害林产品生产基地检测认证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三)将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甘肃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调整为省林业厅管理的直属机构。保留原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60名,其中:副厅级领导职数1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历任领导

高清和

高清和,男,汉族,生于1954年4月,甘肃白银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全面工作。

火统元

火统元,男,汉族,生于1956年3月,甘肃永登人,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分管厅办公室、人事处、基建办、编志办,联系厅物资站,配合高清和同志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与赵建林、樊辉、张肃斌同志协同处理好企业改制相关遗留工作。

高攀

高攀,男,汉族,生于1952年9月,甘肃西和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资源处(省林政稽查总队)、防火办、林改办,联系武警甘肃森林总队,与火统元、曾效先同志协同做好武警甘肃森林总队筹建工作。

赵建林

赵建林,男,汉族,生于1961年5月,甘肃靖远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计财处、生态办,与火统元、曾效先同志协同做好徐家山厅机关党员纪念林相关工作。

师樊辉

樊辉,男,汉族,生于1963年3月,陕西蒲城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厅科宣处、合作处、天保办。

工作方向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信息化发展的报告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写《中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1》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人员对全省林业2011年信息化发展进行了调研和编写,现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情况

甘肃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涉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林业(农林)局及厅机关和22个厅直属单位。省林业厅成立了以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林业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业务由厅科技处负责。目前,14个市(州)林业(农林)局中有10个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86个县(市、区)林业(农林)局有9个成立了领导小组,22个厅直属单位有9个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

二、人才队伍情况

经统计,全省林业信息化共有专业技术人员72人。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林业(农林)局21人;厅直属单位51人;厅机关无信息化专业人员。

三、网络建设情况

1.硬件

全省14个市(州),有7个市(州)林业(农林)局建设有专用机房,其中有3个配有专用网络服务器;86个县(市、区)林业(农林)局无专用机房;22个厅直属单位中8个有专用机房,配有专用网络服务器。厅机关配有专用机房和专用网络服务器。

2.信息资源库

全省14个市(州),有7个市(州)林业(农林)局建设有信息数据库,县(市、区)林业(农林)局均未建立;22个厅直属单位中只有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和厅机关资源处建立了森林资源信息库。入库的数据有全省重点公益林图形库及数据库、全省荒漠化图形库及数据库、森林资源连续清查遥感判读样地数据库、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数据库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硬件只有少数单位配有专用机房,网络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还不完备,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统一网络;技术上存在着网络传输速度慢、可靠性和互动性差等问题;软件开发利用也十分有限。

二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多年来,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对我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未投入专项资金,加之自身“造血”能力有限,致使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滞后于林业发展需求。已建立的信息网络,完全靠自筹资金支撑,严重制约了甘肃林业信息化建设。

三是信息资源利用率低。存在信息资源利用率低,、“死库”资源多、“信息孤岛”等现象。表现为加工整理信息少,交流共享的信息少,动态反馈的信息少。

四、建设设想

1.建设内容。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网站建设、保障体系建设。

2.建设步骤。拟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期:完成信息化机房扩建改造;完成省林业厅门户网站、领导子站和部门子站系统的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服务、政民互动、林业专题展示等功能。

二期:在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后,逐步完成网上业务系统,扩建直属单位子站和市州林业局子站;对原有布线系统进行改造,逐步完善其它各个网络的建设。

3.建设目标。建设一套以省林业厅机关为主站,以下级部门、直属单位和市(州)林业(农林)局为子站的站群系统,实现全省林业系统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资源共享、信息交互、公众服务、业务办理、政民互动、林业专题展示报道等功能;建设一套承载站群系统的硬件系统平台,搭建一个安全、可靠、实用的硬件平台;达到互联网、政务专网、办公内网和业务网络等网络之间的物理隔离。

4.建设周期。2年(2011—2012年)。

5.投资额度。总投资1097.9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028.99万元,地方配套69万元。

单位地址

林业厅地址

甘肃省是一个森林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的省份,生态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现有林业用地1.47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82%,居全国第11位。其中有林地3487.5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23.69%,居全国第20位。活立木总蓄积2.171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5位。经济林总面积1793万亩(不含沙棘和文冠果面积)。森林覆盖率13.42%,居全国第26位。全省共分布有野生植物7大类4000多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46种;陆栖脊椎动物822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10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0种,二级保护动物75种。还有79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特别是白水江林区的大熊猫、金丝猴和祁连山林区的雪豹、白唇鹿等为闻名世界的珍稀动物。我省还是全国中药材主产区之一,现有中药材9500多个品种(包括野生),居全国第2位。

全省共有288个国有林场、站和128个国有苗圃,82处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21处、省级61处)。有49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3处、省级35处、县级1处),总面积达1.44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居全国前列。省、地、县、乡四级均设有专门的林业管理和服务机构,2010年末全省在册林业职工人数达41218人。

林业概况

甘肃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全省土地总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70%。林业用地面积667.9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3.64%。甘肃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优越的自然环境,勤劳的甘肃省人民,孕育了甘肃省林业的辉煌。进入新世纪,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作出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把甘肃省林业带入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进入了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产业不断壮大。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60.5%,名列全国前茅;全省林业社会总产值1218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甘肃省实行林业战略性调整,围绕“建万里绿色通道,创千亿林业产值,造浙江秀美山川”的目标,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万里绿色通道、平原城镇绿化、林业产业化经营等工程建设,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战略目标,为使浙江林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甘肃省长期以来坚持以倡导绿色文明、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依托重点工程带动、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更新17.3万公顷,城镇扩绿1.87亿平方米,建成绿色通道1.38万公里,建成清水河道7134公里,海塘绿化750公里,整治复绿废弃矿山615个。全省森林面积从553.9万公顷增加到584.4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从1.38亿立方米增加到1.94亿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从每公顷31.91立方米增加到每公顷43.76立方米。城镇(市)绿化覆盖率从27.2%提高到30.37%,城镇人均公共绿地从3.77平方米增加到8.15平方米。

目前,全省已建省级以上园林城市15个,共有40个平原县实现了高标准平原绿化。“十五”期间,浙江全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累计投入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亿元。据6大类300多个指标分析测算结果,浙江目前的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仅在水源涵养固土保肥、改良土壤、净化大气、改善小气候、减轻灾害、森林旅游、储存能量等方面,就达到722.6亿元。

甘肃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气候温暖湿润,集山水海洋之利,形成了众多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及海岩湿地生态系统。全省共有河流湖泊6515平方公里,海岩湿地5473.5平方公里,潮间带海涂2443.8平方公里,河口滩涂447平方公里。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素有“东南动植物宝库”之称。

全省有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野生动物126科689种。浙江境内分布有华南虎、梅花鹿、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8种,穿山甲、黑熊、斑羚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7种。鸟类中,列入中日、中澳侯鸟保护协定的种类分别占我国列入种类的77%和65%。全省有高等植物4552种,孢子植物约64种,蕨类植物499种,种子植物3379种。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联合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中,浙江有一级保护植物11种,二级保护植物41种,如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金钱松等。有古树名木21.39万株。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1个,自然保护小区353个,保存和恢复了一些重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使全省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多年来,甘肃省在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建设、注重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激活各类林业生产要素,林业产业发展突飞猛进。2006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18亿元,位于全国前茅。

以林业名特优新基地和森林食品基地建设为抓手,全省建设各类林业特色基地215个,面积217万亩。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37万亩,年产值超66.9亿元。以木竹加工为主的林产加工业稳步发展,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龙头企业有300多家,形成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带。

甘肃省以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为依托,大力开发森林旅游业和发展有林业特色的“农家乐”。目前全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已达112个,经营面积33.5万公顷,年接待游客超1600万人;有林业观光园区110个,年接待人数850万人次。据测算,森林旅游业经营收入达90亿元。

甘肃省林业产业发展以提高组织化程度为重要抓手,重点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增强带动基地农户能力。同时,根据林业主导产业的区域分布,加强市、县基层林业特色产业协会的建设,全省基层协会已发展到137个。发展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社836家,参加农民7.28万户,带动农户92.40万户。2006年全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8.26亿美元,占全省进口贸易总额的5.24%。浙江林业的发展始终得益于科技的支撑。目前,浙江省科技发展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达49%,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竹产业和种苗花卉业等林业支柱产业的科技贡献份额达到5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十五”期间,全省立项的各类林业科技项目1000多项,总经费1.43亿元;有99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通过转化和技术推广产生经济效益1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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