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腹朜杀子 |
释义 | “腹䵍杀子”原文墨者①有钜子②腹?(tún)③,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④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⑤为之赐而令吏弗⑥诛⑦,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⑧惠王,而遂杀之。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⑨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⑩矣。 ——选自《吕氏春秋·去私》 注释①墨者:指墨家。 ②钜子:墨家学派对墨家有成就的人称“钜子”。 ③腹〈黄享〉:人名。战国时儒家学派领袖。 ④秦惠王:战国时秦国国君。 ⑤虽:即使。 ⑥弗:不。 ⑦诛:杀。 ⑧许:答应,允许。 ⑨公:公平,大公无私。 ⑩所私:所偏爱的。 译文墨家有个很有名望的人叫腹朜,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说:“先生的年岁大了,也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他了。先生在这件事情上就听我的吧。”腹朜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的人要处死,伤害人的人要受刑。’这是用来禁绝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君王即使因此让官吏不杀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规。”腹朜没有答应秦惠王,就杀掉了自已的儿子。子女,是人们所偏爱的;忍心割去自已所偏爱的而推行大义,腹黄享可称得上大公无私了。 感想作者以此赞扬了一种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 导引墨者组成的团体有严格的纪律,领袖称为“钜子”。相传其教徒都能赴汤蹈火,以自苦律己。本文叙述了钜子腹朜大义灭亲,维护“墨者之法”的故事,形象具体地表现了墨者大公无私、严于律己的精神。它告诫人们,法立刑必,贵在去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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