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凤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释义 | 机构简介凤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受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双重领导。平时担负组织领导人防战备建设任务,战时担负组织城镇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任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副科级机构,2008年12月升格为正科级单位。现有兼职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暂无内设股室机构设置。 机构职责一、平时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各级人防落实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三)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制定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各种后勤保障方案,组织训练群众防空队伍。 (四)组织制定和落实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计划。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审查防空地下室的扩初设计,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在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按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并负责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对广大群众进行防空知识教育和中学生防空常识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种人民防空专业技术班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八)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编制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检查。 (九)承办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战时职责(一)掌握空中敌情,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藏。 (二)组织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积极配合城镇防卫作战。 (三)组织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协同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协同县人武部搞好城镇和要地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通信保障工作。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劳资、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二、工程科1、贯彻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法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对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单位进行审查,核发《人防工程使用证》。 4、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5、组织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控制措施。 6、对违反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处罚,对立案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三、指挥通信科1、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的管理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受理有关人防通信警报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向审理委员会和复议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制作并送达有关人防通信警报执法工作的通知、复议、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律文书。 5、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6、对违反人防通信警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审理,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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