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紫岗 |
释义 | 冯紫岗(1900~1943)原名冯克毅,河南省南阳县(今宛城区)人,我国著名的农学家、农业经济学家。冯紫岗一生践行“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原则,治学时不忘探索实际,做官时不忘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他关心农民群众的疾苦,为河南省合作事业的建立和发展鞠躬尽瘁,是一位言行一致的实践型学者,他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思想在当今仍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 生平经历河南省立第五中学毕业后,于1918年入北京孔德学校专攻法语,1920年赴法勤工俭学。留法期间,在北洋政府不平等对待留法勤工俭学学生而发生的“里大学潮”中,他是参加扣留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长吴稚辉的学生代表之一,被法国政府押送回国,途经新加坡时得到友人资助,遂改名为冯紫岗再度入法国进国立海南农业大学学习。1928年回国,历任上海劳动大学农学院、浙江大学农学院教授、安徽大学农学院院长、湖北农专校长、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的合作学院和边疆学院教授、河南省建设厅合作管理处处长等职。1932年12月,回南阳任河南省第三农林局首任局长。1933年春,应南阳军政当局刘振华之邀,在河南省南阳县(今卧龙区)潦河镇创办南阳民众师范,培训自治骨干,进行乡村建设、农业经济等社会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1931年、1932年,冯紫岗在浙江、南京任教期间,利用教学之余,曾先后赴南京晓庄师范访问陶行知,赴山东邹平访问梁漱溟,专门研讨农村问题,并开始有了自己的主张和实施方案。创办潦河南阳民众师范,实现了他尝试个人乡村建设和农业经济主张而先行培养一批干部的愿望。在教学中,他深入浅出地讲授主要课程,并且组织学员边学、边干,做了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村经济调查,经过整理,编著《南阳县农村社会调查》 (河南省图书馆有藏书) 一书,该书详细反映出了当时南阳县农村中一个根本矛盾——土地占有不合理问题。《土地占有》一节中明确指出:“南阳有地100亩以上的地主的户数,仅占总户数的1%强,推算他们所占有的农田却几及30%;而占总户数差不多90%的30亩以下的贫农,所占有的农田倒只有39.42%……”“土地可耕之户数尚占总户数的1/4。这大部分的农民,都是穷苦不堪,终日劳动而不得食的队伍,他们是生活低下的中国生计之最下等,他们做小贩、小商人,他们为地主当牛马,他们也做毫无保障的日工,或者在收获的时候总动员,在田间拾掇一点残余的粮食”。冯紫岗在潦河民众师范的进步作为,深受师生们的拥戴,但却遭到当局的强烈反对,不得不中途离开潦河。在告别师生的演讲中,冯紫岗语重心长地说:“满天撒下自由种,自有花开时”。 著作1933年秋,冯紫岗第二次到浙江大学任教期间,再次组织学生进行农村经济调查。编著出版《兰溪农村调查》、《农民问题概论》(北京图书馆有藏书)、《嘉兴县农村调查》(浙江农业大学图书馆有藏书)等。在兰溪农村调查中,他访问了2045户。该书对旧中国的租佃制度作了比较详尽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农村各类农民的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婚姻状况、性别及其受教育程度均作了较详尽的记述。这在当时我国农村经济学史上是不曾有过的。? 乡村建设冯紫岗设想依靠农民合作搞乡村建设。1938年冬,他应河南省建设厅厅长张仲鲁的邀请,离开中央政治学校边疆学院,从重庆回到洛阳,担任合作事业管理处处长。到职后把培训骨干作为重点,认真宣讲事业规划,并着重指出:“乡村都市化、都市乡村化是我国发展的前景,组织合作社是实现此前景的主要途径;农业必须多角化(近似我国20世纪80年代多种经营的提法),这要通过合作社经营才能实现;合作社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合作金库和合作供销联合组织的辅助,如同大车之本体与两轮;合作社的建立必须从一家一户无力解决的关键需要(如培育良种、农田水利、农产品的加工和运销、森林防护等等)自愿结合入手等。”同时,注意经常性的合作宣传教育,设合作函授班,办《河南合作月刊》,并亲自编著讲义、布置审阅作业、答复疑难。先后讲述、论著二三十个专题,后编为《合作理论与实际》专集。在他认真工作和努力之下,河南合作事业有一定进展,河南省部分县建立起农村合作指导办事处、合作事业指导室、合作金库等行政、金融机构,发展一大批社员。1941年重点县合作事业开始向大集镇发展,南阳县成立有黄庄、大桥、中山镇等合作社,并开展一些供销业务。但是,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他的良好愿望和其他许多有理想、有抱负的知识分子一样,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挫折和失败。河南省合作金库及合作供销处一直停留在筹备阶段,合作社的领导权落在乡绅们手里,成为他们骗取农民贷款的工具,农民实际上无益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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