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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房地产调控
释义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地产调控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人们从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不难看出,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步步为营、多招密集连发的策略,说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且有决心的。从一定意义上讲,银行收紧房贷对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会起到积极作用,进行利率优惠政策调整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已经持续一年半之久的房地产调政明确表态。会议还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

类别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一、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二、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几类:

1、 居住用途的房屋。

2、 工业用途的房屋。

3、 商业用途的房屋。

4、 文体娱乐设施。

5、 政府和公用设施。

6、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又叫城市综合体)。

相关报道

现象综述

2010年9月,作为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的首次大型房展会——北京秋季房屋展览会落下帷幕。从现场情况看,卖房者明显多于看房者,买房者多以观望态度为主。据北京四季房展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房展会观众数量达到了11万人次,比夏季展会翻了一番。而意向成交总套数2208套,比去年秋季房展会下降14.68%。这是否预示着今年4月出台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取得成效?今后房地产调控又应如何进行?

数据意义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房地产销售市场出现回暖,销售额环比增加15.23%。9月初,包括京、沪、深、杭、穗在内的多个房地产一线城市均传出了市场反弹、量价齐涨的消息。不过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尽管销量出现了回升势头,但幅度并没有超过二季度的水平,整体仍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而且价格也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环比上升。北京秋季房展的实际情况也支持了这种说法。

目前,面对多数城市的成交量开始回升,普通消费者也开始议论房价是否已经见底。在这个关键时刻,政府是否能够坚持宏观调控便显得非常重要。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分析8月份重新出现回暖势头的房价时,呼吁购房者冷静看待。他认为,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将是判断房价走势的一个关键节点。对目前的价格回暖,百姓要保持克制、冷静,不要蜂拥去抢,大家都买涨,它就真上去了。

“根据我们目前得到的数据,前年和去年,政府在维护房地产发展中投入的项目,在今年10月份大批要入市。这些项目将要改变商品房的供求关系。此外,政府从2007年开始大量盖的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就在今年下半年完工,因此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段,所以房价是涨是跌,要过了这个时间再说。不要看到涨一点就去抢。”刘桓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回建强认为:“从销售数据来看,当前楼市有回升的趋势,数据证明市场本身正在积蓄能量,但并不代表楼市正在全面反弹。”

调控正向预定方向发展

总体来看,尽管多项楼市指标在8月出现了反弹,但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土地购置面积、竣工面积等在内的数据,依旧没有超过房地产调控以来在6月份达到的最高水平。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近日表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已经连续4个月回落,8月份环比虽然持平,但要看到,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一线城市的房价环比总体是下降的,房地产调控成效比较明显。

与此同时,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44363亿元,同比增长35.0%,增幅较1—7月减少4.4个百分点。自年初的增幅触顶之后,这已经是资金来源连续第8个月增幅回落。而从资金结构来看,自调控以来,开发商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定金和预收款以及个人按揭贷款均呈连续放缓下滑趋势,而企业自筹资金依然超过50%,在所有资金来源中上涨最快。但1-8月份,开发商资金来源中外资部分的增长幅度明显,甚至超过了定金及预收款的增幅。

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调控已经达到预期。刘桓认为,在国家连续出台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之下,市场增长的势头实际上已经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遏制,首先是成品房的销售量出现较大幅度的萎缩,此外,销售价格异常飙升的情况得到控制。

“本次房地产调控实际是从去年年底开始的,思路就是要抑制投机。执行了严格的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马上取得了一些效应。同时加大了土地的供应,加大了保障性安全工程的建设。调控正在向预定的方向发展,应该说这个成绩还是令人满意的。”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

关注“夹心层”住房需求

对于今后房地产调控和行业发展的方向,朱中一说:“第一,我们要明确发展房地产的目标是满足广大老百姓基本的住房需求,对于投机、投资行为进行遏制;第二,我们也要考虑‘夹心层’的问题,对于低收入的‘夹心层’,要建造公租房来满足老百姓住房的需求;第三,就整个房地产行业而言,政策性住房要加大,市场的份额会受到影响,但是整个住房的总量还是增长的;第四,这几年政府强调要转变消费方式和增长方式,这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做文章,研究怎样发展房地产绿色低碳,怎样发展绿色产业化;第五,有些制度要完善,比如说商品房预售制度要完善,土地征收税的预算要加强。这些制度的出台,就预示着房地产企业的投机空间将越来越小。”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房产税等税收方面的政策、对企业融资的限制措施、对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清缴等政策都有可能出台,但当前最重要的,是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要加大执行力度,提出具体的执行要求。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经济学博士张望表示,加强房地产的调控,不仅仅是调房价,更重要的是进行结构调整。目前各地区在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这对于中长期改善市场供给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从长期来看,房地产调控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较快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看目前这些调控政策和目标取向能否长效化,让市场真正吃下“定心丸”。所以还需要有关部门从法律法规层面加以研究,努力使调控政策能转化为长期的制度要求。

调控要点

一、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的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二、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三、部分城市限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四、囤地捂盘房企将停发股票债券不给贷款: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上海调控

简介

2010年10月7日,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的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首付比例认真执行最新规定

上海市政府7日批转的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保障性住房不低于70%

 此外,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此次还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

《意见》还明确,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土地方面,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解读

“房产税成悬在楼市头上一把利剑”

专家称对投资投机需求形成一定威慑力,暂停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新意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 袁玥)作为“楼市风向标”的上海楼市面临进一步调控。昨日,备受关注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水落石出”。

限购措施与北京相似

新政策规定,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昨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不管一个家庭以前有几套房产,也不管以前买房子是贷款还是全款,以一个家庭为单位,新政后,都只能新买一套住房。这一条是落实国家“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此条政策与北京和厦门已施行的政策相似,但不如深圳的限购严厉。

新政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杨红旭认为,上海具有新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抑制三套及以上的信贷需求。

房产税年前推出可能性不大

杨红旭认为,大家最关注的房产税没有出来,但提到“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这说明国家已同意上海试点,只是出台还要等待时机。他认为,若现有政策能使市场明显降温,则房产税将有可能较长时间内暂不推出;若无法抑制房价上涨,则必然会推出。

杨红旭表示,尚未出台的房产税,则成为悬在楼市头上的一把利剑,对投资投机需求形成一定的威慑力。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制度建设,在中长期来看是势在必行的政策。

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从技术手段上讲,上海已经做好了出台房产税的准备,但普通大众接受房产税的心理来讲还没有准备好,估计年前推出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峰表示,北京市场接下来未必会有继续跟进的细则,因为从今年4月开始,北京政策一直较为严厉,是执行较为彻底的地区。

亮点

1 停止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一个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3 积极做好房产税试点准备

发挥税收在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4 动迁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

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5 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

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年内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6 保障性住房不低于总量70%

继续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

影响

对股市的影响

股市中房地产板块的涨跌除与房地产企业的业绩相关外,还与中央或各地政府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有莫大关系。如本轮上海出台的政策就让本来九十月份兴旺的房地产市场萧条不小,节后深沪股市各自大涨,而股市的大板块房地产板块在这轮大涨显得比较无力了,除了午后一小波拉升外并无多大建树。

杭州新政

继深圳、上海等城市纷纷推出楼市“限购令”后,10月11日,浙江杭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10月10日,福建福州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5城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5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据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介绍,这次推出的实施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国家及省有关调控政策进行细化落实。 据杭州市房管局介绍,统计表明,今年5—9月(截至9月27日)主城区销售的9257套商品房中,属于家庭首套购房有6247套,占到了67.5%;根据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分析,这9257套商品房中,6493套属于本市市区(包括萧山、余杭)居民购房,占70.2%。可售房源大大增加,截至9月30日,市区可售商品住房21917套,面积299.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35.2%和30.7%。 该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全面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市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拆迁安置房)540万平方米,通过收购、采购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时,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福州调控

对于福州的楼市调控政策,福建省福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这样评价道,政策体现了“一限、二压、三保”的特点。“一限”就是限购限贷;“二压”就是压楼市虚火、压房价暴涨,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三保”,就是保民生,从住房供应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加大双向调节力度,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 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5城区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福州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福州市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为了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福州市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销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重新申报预售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开盘和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制度,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

首付调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房价下跌刚刚开始 地产调控未有穷期

在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中,随着国家调控措施持续发力,购房人观望情绪浓厚,房价真的开始松动了。房价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显出了变化:

第一,火箭式上蹿的价格走向不见了;

第二,低价房越来越多,可供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多;

第三,房地产商的“特价房”越来越多,且已经成为常态。

但这也许只是一个开始,或者说是一个表象,因为房地产商的小幅价格变化更像是一种价格战术或者权宜之计,他们并没有把房价调整到普通百姓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揣摩一下他们的心态,或者寄希望于调控政策的松动,或者寄希望于政府的再次救市,总之,没有几个房地产商甘心就此“缴械投诚”.正如业内人士指出的那样,从房地产投资来看,目前房地产投资仍是超过30%的投资增幅,处于高位表现;从全国整体房价来看,今年房价涨幅仍高于去年,而且降价仅限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郊区,二三线城市甚至涨幅超过了一倍。对现阶段的一些房地产项目的价格调整,更多的只是房地产商营销上的一种策略。

如今,房价虽然有一定的松动,但距离老百姓真正买得起的地步还有多少呢?还有很远。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4个,持平的城市有20个。与9月份相比,10月份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7个。而某房地产评估机构给出更为具体信托网的数据:在 70个指标城市数据中,限购的几十个城市平均跌幅为0.215%,非限购城市跌幅为0.047%,特别是京沪广深4大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出现了全面下调,北京下调0.1%,上海下调0.3%,广州下调0.2%,深圳下调0.1%.

面对这种微幅调整,有房地产研究学者认为,“以房价收入比看,老百姓能承受的最合理比值是4-6倍,但目前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个数字”(11月24日人民网财经频道)。也就是说,目前房产商的调价幅度是微不足道的,既改变不了房地产价格虚高的现状,更增加不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

所以,中央政府的调控态度是明确的:尽管房价已经开始松动,但调控绝不可有丝毫动摇,调控目标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为此,房地产商应该认清形势,不可再给自己制造幻想的肥皂泡了,因为肥皂泡的基础已经消失。

首先,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不可能松动,地方政府依赖房地产发展经济的利得财富格局必须要作出。就在几天前,有的房地产商还寄希望于政府出手救市,声称“政府对楼市调控的目标是降价20%左右,超过40%将会救市”.但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表示,“最新房价压力测试显示,即使在最极端的房价下跌40%的情形下,银行业仍风险可控”.关于房价跌多少对于银行业影响的判断,更多影响到未来调控政策的取向。如果房价大幅下跌对于银行业影响不大的判断成立,决策层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就不会放松。

其次,保障房建设可以让相当一部分老百姓不再需要高价房源了。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不久前透露,“截至9月底,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预计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据媒体报道,北京12月即将入市的项目当中,有一半左右尚未确定开盘价格,这其中不仅有纯新盘项目,也有老项目后期,价格成为敏感话题,只有到开盘当日才会对外公布。为何迟迟不公布价格?这说明开发商的内心很纠结,也许他们还在期待,也许他们想维持现状。但是,让房价回归到理性的水平,应该是房地产商的聪明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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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