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休 |
释义 | 方休 城建部给水排水设计院副院长(1918-1968) 求学经历 方休,1918年出生,原名方修,字仲年,曾用名刘斯达、王世林、方世林等,上海宝山区(县)城厢人。少时在宝山(县立)淞阳小学读书,1927年随父到天津生活,入私立扶轮小学、法汉中学(均为法语教会学校)。 1933年返上海,入震旦大学预科,后转入上海民治新闻学院(即民治新闻专科学校)。1935年底,方休积极参加了中共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先后参加“上海学联”、“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因积极投身“一二九运动”,方休在上海遭国民党军警搜捕,不得已逃往武汉,在武汉《壮报》做实习记者,继续宣传抗日。1936年底,因“思想左倾”在武汉被捕,后经民治新闻专科学校校长顾执中等人出面营救,被保释出狱。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月,方休在皖南岩寺,经鲁自诚、黄诚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参加新四军,先后任新四军战地服务团宣传科长、(皖南)南岭三区敌后工作组组长、服务团学习队副队长。 1939年,随着日军步步西进,皖南铜陵、繁昌等地的民众自发组织起许多抗日武装,其中较大的一支是由大革命时期加入中共、后与党失去联系的章啸衡领导的“铜陵游击大队”。经新四军政治部民运部曾如清等人联络,章啸衡迅即表示“愿意归队编入新四军”。 此事被国民党获悉,竟无理指责新四军“破坏兵役法”,下令解散该游击大队并要“法办曾如清”。新四军政委项英同志迫于国民党压力,遂将曾如清调回军部,并将其秘密送往苏南陈毅部队回避之。但三支队领导谭震林据理力争,认为在敌后的抗日游击区不搞武装的游击队不行,扩大部队更没有错。 据此,1939年6月,谭震林任命方休为铜陵沙洲工作组长兼游击大队政治教导员,后又增派傅绍甫担任该游击大队副大队长,加派多名连排干部,使其得以继续扩充、发展。1940年10月,铜陵游击大队成营建制编入新四军三支队,方休亦返回,任新四军三支队政治部民运科长。 1941年1月皖南事变,方休随军部北移,不幸被俘。他先与战友李铁飞关押在同一监室,后二人以“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为由,说服一戴眼镜的国民党看守,寻机逃出。因方休坚持搀扶腿部负伤的李铁飞一起行走,致二人又被川军144师俘去。 在解送上饶集中营途中,方休再与战友相约,在被押解至一路口时,相约大喊一声,分头逃跑。虽有战友复被抓获,但方休与战友骆友谅成功逃脱。二人相伴,化装乞食,辗转月余,终返回江北新四军七师十九旅驻地。经旅政治部审查,恢复组织关系。 此时,方休与其他许多脱险归队的同志一样,迫切希望前往新四军陈毅、李先念的老部队,但七师政治委员曾希圣等同志找方休谈话,指出:“你对皖南情况较熟悉,应留在条件更加艰苦的皖中、皖南地区”。稍后,方休被任命为七师十九旅政治部统战科长,后又调师部调研室任调研科长,实际是在曾希圣同志处作秘书。 1942年初,方休再度被派往敌后,先后任中共“宣当”县委书记、“宣当芜”(今安徽宣城、当涂、芜湖交界处)工委书记。在领导宣当芜地区的抗日斗争中,方休依靠群众,战胜各种困难,建立、扩大了抗日武装,积极为新四军六师、七师输送有生力量,为恢复宣当敌后抗日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1945年1月,因其是知识分子兼有敌后武装斗争经验,苏皖区党委书记江渭清同志调派方休担任苏皖区党委南京市特派员。到任后,方休即组织南京城内苏皖区系统的地下党员,进一步展开秘密斗争。 例如,根据上级指示,方休通知张杰、周兰等地下党员在江宁县方山组成一个指挥中心,准备配合新四军攻打南京(该计划后被放弃);组织地下党员姜秀英(又名石轩)、王嘉猷等,在南京城内散发传单,广泛调查日伪军驻地、人数、武器、弹药、堡垒等军事情况送至根据地。 1945年9月,随着日寇投降以及国民党机关的逐步“还都”(从重庆搬回南京), 南京地下党员王嘉谟几次找到其他掩护职业,方休都未予批准。直至1946年3月,王嘉谟设法找到市政府“工务局”公务员这一掩护职业时,方休才予批准。此后,王嘉谟即利用这一职业为掩护,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机关中逐步建立起党的秘密组织。 1945年10月,方休还领导了南京市的“反甄审”运动,这次运动以“国民政府先后撤至武汉、重庆,抛下的南京市民和学生并不都是‘伪市民’、‘伪学生’”为行动纲领,动员民众特别是南京的大学生,坚决抵制国民党借口对市民和学生“全员甄审”,以趁机查处并惩治进步市民、进步学生的图谋。 1945年12月,在“反甄审”运动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基础上,方休又要求(南京)中央大学王嘉猷等一批中共秘密党员、进步学生(未读到大学四年级),积极报考上海复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目的是:完成学业并避开南京国民党特务机关的盯梢、追查,以保护党的青年骨干力量。方休也几次明确指示,要求已上了黑名单、遭到国民党特务缉捕的地下党员厉恩虞等人,或转往苏北根据地,或暂避上海。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5月,华中局决定成立新一届中共南京地下市委,统一领导南京几条线的党组织,陈修良任书记,刘峰为副书记,方休任市委委员兼城南区委书记。其时,方休把姜秀英同志的母亲和自己的爱人唐淑芸(地下党员)接来,在南京组成了一个家庭,继续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为南京地下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应有贡献。 1948年1月,方休调中共上海局“外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张执一),任杭嘉湖工委书记。同年3月,“杭嘉湖”与“凇沪”工委合并,方休任淞沪杭嘉湖工委书记,其主要任务仍是组建游击队、策划武装斗争,准备迎接华野大军过江。 1948年5月,方休因叛徒出卖,在上海市区被捕,因人证物证俱在,不得已承认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但为保护我南京、上海地下党组织,方休谎称自己是从华东野战军刚刚派至江南,我南京、上海地下党组织没有因方休的被捕而遭受一丝一毫的损失。 方休第三次被捕判刑后,被关押在苏州“陆军监狱”。入狱后的方休担任了监狱地下党支部书记,领导狱中难友展开绝食等项斗争,继续与敌展开周旋。 1949年1月,李宗仁接替蒋介石上台“代总统”,并提出“国共和谈”试图阻止我军过江,中共中央则针锋相对提出“严惩战犯、无条件释放政治犯”等八项主张。渡江前夕的1949年4月,在中共上海局书记刘晓的直接领导和策划下,方休被上海地下党用金条“赎出”。面对严刑拷打和种种利诱,至出狱,方休始终拒绝填写“自首书”。出狱后即被上海党组织转移至松江养病,并立即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 全国解放后 上海解放后,1949年6月,方休任华东局政研室城市研究组副组长,同年9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私营企业组组长。1950年4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和上海市军管会联合组成上海市“公共房屋管理委员会”,陈毅、黎玉等为常务委员。下设办公室,方休为办公室第一主任、陈乃昌为第二主任。 面对百废待兴、政策复杂的大上海种种房产问题,方休协助华东局、上海市领导办理上海房管会一切日常事宜;组成检查工作队,检查上海各机关、部队、团体使用公共房屋情况情况;该办公室还组成了“审查组”,审查应接管而未接管,应归还而未归还的房屋案件及一切房产纠纷案件,并组成研究组,研究外侨在沪房地产的保护事宜。 1950年11月,方休调任中共上海市委秘书处副处长,1951年11月,调任上海机床厂党委书记兼厂长。1953年,在华东工业部汪道涵同志支持下,方休在国有大企业中积极试验党政分开的“一长制”,并主动辞去了“党委书记”一职,专心从事厂长工作。但不久,上海机床厂的“一长制”试验,即遭严厉批判,方休调任华东局财委第一基建处副处长。 1954年9月,方休调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院长(该院我国最早成立的市政设计院之一,现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1956年,方休奉调进京,任城建部(后改建工部)给水排水设计院(第一)副院长。1958年反右运动后期,方休因为重用技术干部和知识分子,又被错定为“支持右派分子向党进攻”,在报经中央监察委员会批准后,建工部党组决定给予方休“留党察看二年,撤销(一切)行政职务”的处分。1960年,方休恢复党籍,1962年(降级)担任建工部给水排水设计院技术室主任、建工部城建局城建处处长。 文革前夕的1965年,在建工部副部长汪少川的支持下,方休被派往建工部第七建筑工程局(在甘肃),代表建工部参与了工人成建制改编为“基建工程兵”的试点工作,遗憾的是,基建工程兵的改编工作尚未结束,即遇到文化大革命爆发。1968年8月,方休因“叛徒”、“特务”等莫须有罪名,死在了甘肃造反派的批斗会上。 1979年,报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核准,国家建委、国家建工总局、国家城建总局等单位,为方休1958、1968年的两项冤案,同时平反。其骨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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