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便心论 |
释义 | 《方便心论》,古因明著作,梵文:Upāya-Kauśalya-hṛdaya śāstra,后魏吉迦夜和昙曜译为汉文。共分四品。有关本论之作者,宋、元、明三本均谓龙树所造,然高丽本及诸经录则未载作者之名。若将本书与据称是龙树所撰之《回诤论》相比较,两者所说多不相合,而且如同本书《辩正论品》以阿罗汉果及无余涅盘为最高义等,与龙树之主张相反,故知本书应非龙树所造。 本论的叙说,与相传为迦腻色迦王时代所作之《恰拉卡本集》(Caraka-samhitā)相通处颇多。由此来看,本论或依准其说,而记述当时所通行的因明法则。本论内容包括逻辑和辩论术两个方面,重点放在辩论术。此外,书中八种论法之一‘随所执’之下,列有事火外道、医法、卫世师、僧伽、瑜伽外道、尼乾陀法、计一外道、计异外道等所立的要目。 本论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造论品,意为辩论的说明,包括八个方面。 (一)比喻,分具足喻(同类例、同喻)和少分喻(异类例、异喻)两种。 (二)随所执,即宗,或译为真理。这宗或真理分四种。 (1)一切同,是各学派所公认的; (2)一切异,只为一派所承认; (3)初同后异,双方对于论证的出发点相同,而结论则出于假定; (4)初异后同,出发点不同但结论一致。建立宗义需具有四种量:现量(感知认识)、比量(推理知识)、譬量(比喻知识)、圣教量(经典的知识)。 (三)语善,所用的语言合于道理,不多说也不少说,其理由和例证都很恰当。 (四)言失,语言过多或过少,或一字多义,或异字同义。 (五)知因,即推理知识,根据其理由的不同分为四种:现量,比量,比喻量,圣教量。推理的种类又分为三种:(1)前比,即今译有前比量或见前推理。(2)后比,即今译有余比量,或见后推理。(3)同比,即今译平等比量,或同类推理。 (六)应时语,适合时机的语言。 (七)似因,今译谬误。又分为八种: (1)随言生过,指歪曲一句话的愿意。 (2)同异生过,指犹豫的推理。 (3)疑似,指错谬的假说。 (4)过时,即失时,立论的理由没有在适当的次序上说出。 (5)类同,即丐词,用未经证明的事实作为理由。 (6)说同,用未经证明的命题或辞句作为理由,实际亦为丐词。 (7)言异,荒谬的理由。 (8)相违,立论者自相矛盾。又分两种:一是喻相违,所举喻例与因相矛盾,二是说错道理导致矛盾论断。 (八)随语难,应用他人的错误推理作为辩论的根据。 二、明负处品,对被击败论点的解释,有九种情况: (一)颠倒,语言次序颠倒,令人不解。 (二)不善巧,又分七种: (1)重复再三,不令他解; (2)重复再三而不别知; (3)彼义短缺,而不察觉; (4)彼义正当,反找过失; (5)对方所说,众人都解,己独不悟; (6)不善发问; (7)说话轻、快,听者不悟。 (三)缄默,应问不问,应答不答。 (四)语少,说话过少,使听者不了解。 (五)语多,说话过多,令听者不得要领。 (六)无义语,说话无意义,使听者不知所云。 (七)非时语,说话不合时机。 (八)义重复,说话反复,不连贯。 (九)舍本宗,指放弃原来的命题(理由)。 三、辩证论品,这一品是讲如何辨别辩论中的根据。分别如法论与正法论。 四、相应品,这一品讲异物同名,也即类同语或牵强附会的类比。论述二十种相应:一曰增多,二曰损减,三说同异,四问多答少,五答多问少,六曰因同,七曰果同,八曰遍同,九不遍同,十曰时同,十一不到,十二名到,十三相违,十四不违,十五疑,十六不疑,十七喻破,十八闻同,十九闻异,二十不生。最后说学习此论,可得正智,分别善恶正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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