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范例教学法 |
释义 | 范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中选择真正基础的本质的知识作为教学内容,通过“范例”内容的讲授,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掌握同一类知识的规律的方法。它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现的一种影响颇大的教学理论流派——范例教学,倡导者为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和克拉夫基。运用此法的目的在于促使学生独立学习,而不是要学生复述式地掌握知识,要使学生所学的知识迁移到其他方面.进一步发展所学的知识,以改变学生的思维方法和行动的能力。 范例教学法是德国的教育家瓦·根舍因所创立的一种教育方法,这种教育方法是为了解决知识的量的急剧膨胀与人的有限的学习时间、能力之间的矛盾,从另一角度讲,也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所谓范例教学即教师利用“范例”材料教育学生的一种教学方法。范例是针对学科教学内容而言。可以称为“范例”的内容有以下三个特点: 1、 基本性 2、基础性 3、范例性 在教学要求上,范例教学有四个统一: 1、 教学与教育统一。 2、 解决问题的学习与系统知识的学习相统一。 3、 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相一致。 4、 学习的主体——学生要与学习的客体——教材相统一。 范例教学分四个步骤: 1、 范例地学习“个”,即通过范例的、典型的、具体的、单个实例来说明事物的特征。 2、 范例地学习“类”,在第一步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推断,认识这一类事物的特征。 3、 范例地掌握规律和范畴,要求在前面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4、 范例地获得关于世界关系和切身经验的知识,使学生不仅了解客观世界,也认识自己,提高行为的自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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