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发现学习 |
释义 | 所谓发现学习,就是通过学习者的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自行发现知识,掌握原理原则。发现,并不局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譬如,在化学实验室里,你可能“发现”一条职业化学家早已熟知的原理,但由于事先没有人告诉过你,也没有从自己手头的书看到(尽管它早已写在有关的书上),这就是你自己的发现,是千真万确的发现。这一条你自己发现的原理,要比你通过学习别人的发现理解深刻得多,记忆牢固得多。 创立者布鲁纳(Bruner,J.)是美国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世界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家,主要从事认知与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他吸取了德国“格式塔”(Gestalt)心理学的理论和瑞士皮亚杰(Piaget,J.)发展心理学的学说,在批判继承杜威(Dewey,J.)教育思想的基础上,加上自己长期的研究,逐渐形成了“发现学习”(discovery learning)的模式和理论。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在布鲁纳的教育思想指导下,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中小学课程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运动。尽管这场教育改革运动由于教材难度太高以及忽视了学生的个别差异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布鲁纳的“发现学习”理论对于我国现阶段实施的素质教育有一些启发作用,值得借鉴。 基本含义发现学习既是教的方法,又是学习方法。美国R.格拉泽主张,应把“靠发现而学习”(lerning by discovery)与“以发现为目标的学习” (learning to discovery)区分开来,前者是指通过发现过程进行学习的方法,而后者则是把学习发现的方法本身作为学习的目的。既是通过发现过程进行学习,也把学习发现的方法作为学习的目标。所以发现学习是以培养探究性思维方法为目标,利用基本教材使学生通过一定的发现步骤进行学习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学习的主要内容必须由学生自我发现。 形成过程本世纪50、60年代,当以行为主义为基础的教学在美国还很盛行的时候,苏联的卫星发射震惊了美国朝野,他们又不满于现有的教育了。布鲁纳等领导了这次教学改革运动,其中,发现学习成了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布鲁纳强调,发现是教育儿童的主要手段。发现不限于只是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确切地说,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不论是儿童凭自己的力量所作出的发现,还是科学家的发现,就其实质而言,都不过是把现象重新组织或转换,使人能超越现象进行组合,获得新的领悟而已。在布鲁纳的影响下,发现学习的方法曾在实际教学中以各种形式得以较广泛的采用。而且,这种学习当时是与“英才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优等生更为有利。60年代中后期以后,在教育民主化、大众化的呼声中,这次注重培养英才的教学改革运动被中止了,美国教育开始了“恢复基础运动”,发现学习也更多地受到了人们的批评。奥苏贝尔等曾对发现学习的基本论点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当历史发展到了80、90年代,传统教育的机械、被动和无效再次受到人们的批判。在建构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问题解决为基础来改革教学,这些思想又成了众多教学改革模式的基本思路,发现学习又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以往不同的是,研究者已不再把哪一种学习方式奉为唯一合理的学习方式,而是承认每种学习方式的合理之处。在研究中,研究者不再只是对比发现学习与传统教学孰是孰非、孰优孰劣,而是对发现学习本身的过程、机制做了更深入的研究,探讨如何发挥发现学习的优势,促进这种学习的效果和效率。另外,当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模拟技术为发现学习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计算机模拟可以很方便地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探索情境,而且可以同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以引导、帮助学习者完成发现任务。计算机模拟环境下的发现学习成了发现学习研究的热点问题。 基本过程发现学习的基本过程是:掌握学习课题、制定设想、提出假设、验证假设、发展和总结。 不同观点有些人指出:不能把学生的学习方法和科学家的发现方法完全等同起来,发现学习需要向学生提示他们必须学习的有关内容。发现学习最适合于那些可引出多种假设、原理并能明确地展开的数理学科,并不是对所有的学科都是有效的;发现学习需要学生具有相当的知识经验和一定的思维发展水平,并不是对儿童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适用的。有人曾对由发现学习而获得的知识的保存和迁移等方面,同其他学习方法进行比较实验的研究,并未得出发现法明显优越的结论。美国教育心理学家D.P.奥萨贝尔还指出,不仅在发现学习时,能提高内部动机的作用;在接受学习时,如果学习内容对学生是有意义的,同样可以促使内部动机作用的提高。因此,关于由发现学习而获得的知识是否更容易保持和有更大的迁移的可能性,发现学习对具有什么特点的学科、在儿童发展的哪一阶段上、学习什么时是有效的,及发现法本身的改进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地研究。 基本特征1.学习过程。 “发现学习”强调的是学习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教师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学生亲自参与所学知识的体系建构,自己去思考,自己去发现知识。布鲁纳认为,只有学生自己亲自发现的知识才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教学目的不是要学生记住教师和教科书上所陈述的内容,而是要培养学生发现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卓越的智力。这样学生就好比得到了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可以独立前进了。 2.直觉思维。 在“发现学习”的过程中,学生的“直觉思维”(intuitive thinking)对学生的发现活动显得十分重要。所谓“直觉思维”,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要用正常逻辑思维的方式进行思维,而是要运用学生丰富的想象,发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去获取大量的知识。布鲁纳认为,“直觉思维”虽然不一定能获得正确答案,但由于“直觉思维”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的心智活动,因此它就可能转变成“发现学习”的前奏,对学生发现知识和掌握知识是大有帮助的。 3.内在动机。 学生的内在动机是促进学生学习活动的关键因素。布鲁纳十分重视内在动机对学生学习心向的影响作用。他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学习”最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探究反射),而学生的好奇心是其内在动机的原型,是学生内在动机的初级形式,外部动机也必须将其转化为内在动机才能起作用。他说:“儿童的智力发展表现在内部认识结构的改组与扩展,它不是简单的由刺激到反应的连接,而是在头脑中不断形成、变更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布鲁纳反对运用外在的、强制性的手段来刺激学生的学习,主张教师要把教学活动尽可能地建立在唤起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4.信息提取。 人类的记忆功能是学习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条件。针对许多人把“贮存”(storage)看作是记忆的主要功能,布鲁纳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人类记忆的首要问题不是对信息的“贮存”,而是对信息的“提取”(retrieva1)。提取的关键在于组织,在于知道信息贮存在哪里和怎样才能提取信息。他说:“一个人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认知结构组织起来的材料,就是最有希望在记忆中自由出入的材料。”因此,学生的记忆过程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相关图书〔日〕大桥正夫编,钟启泉译:《教育心理学》, 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1980。 〔美〕J.S.布鲁纳著,邵瑞珍译: 《教育过程》,文化教育出版社,北京,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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