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连浩特市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二连浩特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归口市商务局管理。 主要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自治区盐务局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盐业部门食盐专营行为; 2.负责市内的盐业稽查工作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加工、贬运、销售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3.授理全市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4.协助跨地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业务科。 领导介绍: 刘志明:二连浩特市商务局副局长兼盐业公司经理。 附注: 二连浩特市盐业公司是辖区内的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盐和各类盐品供应工作,接受自治区盐业公司的业务指导,归口市商务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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