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级建造师 |
释义 |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考试安排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执业资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考试概述报考条件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免试1个科目:(——此条各地共有)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报考所需资料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报名增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程序(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建造师考试专业对照表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热能与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安装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全国各个地区的合格分数不一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主也可以关注资格考试网的二级建造师动态。 浙江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8分;建筑工程专业科目:70分; 市政:62分,矿业工程:55分,其他:57分; 重庆市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4分; 安徽省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建筑60分,市政55分,机电50分,水利65分; 上海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0分; 内蒙古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专业实务72分; 北京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5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0分; 云南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除 矿业工程45分外,其余均为50分;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 考试题型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小时 单选60个,多选20个 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小时 单选70个,多选25个 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小时 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分析4个(其中案例题80分) 120 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 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开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前,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成绩查询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公布,及时关注各地人事网公布的消息,第一时间掌握考试信息。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方式一般采用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的报考流程,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各确认点或登录中国资格考试网。 报考时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各地不一样,一般为每年3-4月份左右 考试时间2012年二级建造师统一卷考试时间为6月16、17日。广东、贵州、江苏和浙江为10月27、28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2年6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6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执业范围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度 米 ≥30 15~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米 ≥30000 3000~3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米 ≥100000 3000~100000 <3000 建筑群建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2 高耸构筑物工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米 >3500 2000~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25 构筑物高度 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3 地基与基础工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米 ≥100 25~100 <25 构筑物高度 基坑围护工程 米 ≥8 3~8 <3 基坑深度 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米 ≥13 4~13 <4 地基处理深度 其他地基与基础工程 万元 ≥1000 100~10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4 土石方工程 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立方米 ≥60 15~60 <15 土石方量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5 园林古建筑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 平方米 ≥800 200~8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200 <200 无 修缮建筑面积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300 100~300 <100 修缮建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程 万元 ≥1000 200~10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包括轻钢结构工程) 米 ≥30 10~30 <10 钢结构跨度 吨 ≥1000 100~1000 <100 总重量 平方米 ≥20000 3000~2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 米 ≥70 10~70 <10 网架工程边长 吨 ≥300 50~300 <50 总重量 平方米 ≥6000 200~60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其他钢结构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7 建筑防水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8 防腐保温工程 各类防腐保温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9 附着升降脚手架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米 ≥80 15~80 <15 高度 10 金属门窗工程 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80 15~80 <15 建筑物高度 平方米 ≥8000 1000~8000 <1000 单体建筑面积 万元 ≥500 100~5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11 预应力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预应力工程 米 ≥30 10~30 <10 跨度 万元 ≥800 100~8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12 爆破与拆除工程 大爆破工程 级 ≥C D~C <D 爆破等级 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 级 ≥B D~B <D 爆破等级 机械和人工拆除工程 万元 ≥500 200~5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13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高尔夫球场、室内外迷你高尔夫球场和练习场工程 公顷 ≥55 25~55 <25 单项工程占地面积 万元 ≥3200 300~32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洞 ≥18 9~18 <9 洞数 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工程 万人 ≥2 0.5~2 <0.5 容纳人数 万元 ≥1000 300~1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体育馆(包括游泳馆、冬季项目馆)设施工程 人 ≥5000 300~5000 <300 容纳人数 合成面层网球、篮球、排球场地设施工程 平方米 ≥7000 2000~7000 <2000 建筑面积 其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万元 ≥800 150~800 <1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14 特种专业工程 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等工程 万元 ≥500 100~5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注册管理(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职业定位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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