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俄罗斯联邦政府 |
释义 | 政府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执行机构,这一功能是俄联邦宪法(第110条)确定的。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联邦预算并提交国家杜马审议; 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在文化、科学、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生态等领域实施统一的国家政策; 管理联邦财产所有物; 保障国防; 保障国家安全; 实施俄罗斯对外政策: 保护财产和社会秩序; 打击犯罪。 最高权力执行机构的首脑是政府主席(即总理),这一职位由总统任命同时需得到国家杜马认可。政府成员有副主席和联邦部长,他们的任职和解职由总统根据政府主席的推荐决定。除了各部之外,权力执行机构还包括联邦局和联邦署。 政府首脑决定政府工作的基本方向并领导这一工作,向总统提交有关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组成的建议。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按多数票原则通过决议,这要求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内阁成员的2/3。根据已经通过的决议来颁布相应的决定或命令。按照俄联邦宪法(第115条),这些决定或命令应在俄罗斯联邦全境执行。政府会议由主席主持,他也与内阁成员及联邦局和联邦署的领导召开会议。政府首脑监督政府纲领和总统委托的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业务问题作出决定并定期向总统汇报最高权力执行机构的工作。政府与下院配合相当积极,经常向国家杜马提交各种法律草案。政府有权递交辞职报告,而总统有权接受或拒绝。如果辞职被国家元首拒绝,政府将继续工作。总统也有权独立决定解散政府。宪法没有指明解散政府所需要的条件,这意味着总统可以自行做出决定。国家杜马也可以对政府投不信任票。如果下院在三个月内两次对政府投不信任票,那么总统要么宣布解散政府,要么解散国家杜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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