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对仗 |
释义 | 解释拼音:duì zhàng 基本解释 1. [antithesis;match both sound and sense in two poetic lines]∶[律诗、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2. [wage war] 〈方〉∶交战 详细解释 1. 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偻趋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2. 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一引 万柘坡 《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3. 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清 沈德潜 《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蔡元培《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王力《龙虫并雕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4. 交战。《太平天囯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 归德 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 王囊仙 韦七绺须 ,至 南笼 与 清 军对仗,两路夹攻,把 勒保 围住。” 概述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 对仗多用于骈文。 对仗: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对仗的要求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 句式的对仗,主要是句子的结构相同,如以主谓短语对主谓短语,以动宾短语对动宾短语等。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格律诗对仗规则: (1)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立的;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 因此,像《易经》和《诗经》的例子还不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上面所举毛主席《长征》诗中的两句:“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才是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的。 相关概念对偶 对联 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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