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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都匀市工商局
释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省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执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并规范其经营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

六、组织管理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的登记注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依法监督其登记注册行为。

七、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八、组织管理全省商标工作,组织认定全省著名商标、推荐全国驰名商标,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事务所开展商标代理事务。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省广告经营活动,审核企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十〇、组织管理全省合同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十一、指导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省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财务的垂直领导、统一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

十三、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岗位培训、专业学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宣传活动。

十四、监督检查本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一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市工商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1)主要职能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机要管理、综合调研、综合统计,督查信息、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制度管理等工作。

(2)职能分解

办公室职能分解为:文秘、安全保密、文书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统计、信访、督查督办、文印等9项。

文秘:

①承办局发文(包括函件、电报、下同),联合发文,会签发文的核稿、登记、编号工作;②承担局综合性文件草拟及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稿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③承担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会务安排、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等会务工作;④承担局接收文件的登记、拟办等工作。

安全保密:

①承担局收阅文件、机要文件和资料的登记、传阅、清退、保管和销毁工作;②承担局行政印章及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和联合发文的会印工作;③承担局有关保密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系统保密管理工作。

文书档案:

①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管理局机关综合档案;②指导局机关各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③指导全局专业档案管理的落实工作;④承担局机关图书、报刊及其他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信息调研:

①收集整理、报送各类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编发《都匀工商信息》、《工商简报》;②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州局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政务信息;③指导各科、所政务信息工作;④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

宣传报道:

①组织培训本系统人员,准确宣传报道任务;②指导系统宣传报道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典型。

统计:

①承担局机关综合统计工作;②统一处理、管理全局性的工商行政管理统计资料。

信访:

①承担局机关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②指导全系统信访工作;③负责处理上级信访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报送信访工作情况。

督查督办:

①督查上级机关与市委、市政府布置交办的事宜完成情况;②督查市局党组及市局决定事宜落实情况。

文印:

承担局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教育工作,包括对机关委托服务中心承担的部分服务、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

(3)人员编制

办公室人员编制6人(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

2、人事教育股

(1)主要职能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目标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拟定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相关社团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2)职能分解

人事教育股职能分解为综合、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5项。

综合:

①承担系统人员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②承办本科信息、调研、文秘工作;

干部管理:

①承办本系统机构设置、人事编制的管理工作;②承办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录用、调动、交流、退休、退职等相关工作;③按照管理权限具体承办本局有关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④指导基层队伍建设、基层工商所规范建设工作;⑤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⑥承办局机关外事工作;⑦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劳动工资:

①承办本局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②负责本局干部职工考勤、休假、请假等事项的管理工作;③指导本系统事业单位和相关社团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④负责本局评残相关工作;⑤承办临时工聘用、清退、管理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

①指导本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工商所规范建设;②负责指导本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人员的培训;③承办本局年终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教育培训:

①负责编制本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②组织开展公务员培训,开展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③指导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3)人员编制

人事教育股人员编制6人(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单列编制4人),其中股长或副股长1人,工作人员1人。

3、财务股

(1)主要职能

研究拟定本局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机关财务及行政管理和国有资产、装备和基本建设以及票据等管理工作。

(2)职能分解

财务股的职能分解为综合、财务等2项。

综合:

①负责与财政、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解决执行国家财政、审计、价格法规及政策的情况与问题;②发放、管理各种票据;③负责全局国有资产、装备、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④承办本科、统计、信息、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

①研究拟定局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②编制全局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③组织、督促全局行政性收费、罚款、收入的缴交工作;④负责本局票据的领购、结报、稽核、缴销的工作;⑤承担本局日常核算报销工作;⑥承担本局公费医疗的经费管理工作;⑦监督管理各科、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3)人员编制

财务股人员编制4人(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长或副股长1人, 工作人员3人。

4、政策法规股

(1)主要职能

参与调查研究,修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工商所的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同级案件审核、听证、法制宣传;会同人事教育股做好工商所的工商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2)职能分解

政策法规股职能分解为综合、立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案件审核听证等5项。

综合:

①收集、整理、保管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资料;②组织法制宣传和培训,指导全局法制工作;③承办本科统计、信息、调研、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立法:

①拟定并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及立法调研工作;②承担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联系,对送交本局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会签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综合调研、协调把关,并提出意见;③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与政协委员提案。

执法监督:

①对本局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②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③组织执法资格的考核、发证工作。

复议应诉:

①承办向市局申请复议的案件;②承担或参与本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③承办本局的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核审听证:

①承办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②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③对本局行政执法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

(3)人员编制

政策法规股人员编制2人,其中股长或副股长1人,工作人员1人。

5、注册登记股

(1)主要职能

承办工商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指导工商所注册、登记、初审及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直接登记的注册企业名称、审定、颁发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进行年度检验;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2)职能分解

注册登记股职能分解为:综合、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监督管理等4项。

综合:

①负责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表格的领发及管理工作;②承担本科统计、信息、调研、文秘、企业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利用和内查外调人员的接待工作;③承担由市局核发的各类证照的打印;④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注册登记:

①承担在市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审定、批准和颁发证照工作;②负责核定本局直接登记管理的注册单位的名称,负责向州局转报冠“黔南”字样的名称的申请;③承担在市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的录入工作。

年度检验:

承担在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年度检验工作及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

①承担全市工商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和监督管理工作;②查处其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③查处全市非经济组织行为。

(3)人员编制

注册登记股人员编制4人,其中股长1 人、副股长1人,工作人员2人。

6、执法监督股(电话:8251584)

(1)主要职能

执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非法传销、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案件;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承办“12315”投诉的具体工作;查处电子商务市场违法违章经营;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负责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印制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印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和合同违法案件,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工作;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2)职能分解

执法监督科的职能分解为:综合、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等7项。

综合:

①负责汇总、处理、分析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信息数据资料;②会同人事教育科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③会同财务科做好办案经费和缉私、罚款缴交的管理及办案装备工作;④承担本科统计、信息、调研、文秘、档案管理工作;⑤指导对各类市场及各种商品展销活动的登记监管工作;⑥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⑦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管理期货、旅游、邮政、电信等市场;⑧指导各基层工商所对各类市场的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公平交易执法:

①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非法传销、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案件;②监督指导、协调全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③协助办理不正当竞争,垄断、经济检查案件的行政复议;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缉毒等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

①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②指导消费者申请和调解工作,受理消费者投诉,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③承办“12315”投诉的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

①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②组织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③组织对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④查处市场中违法违章行为;⑤组织实施市场巡查制等监管方式的推广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

①研究拟定合同监管的有关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②依法对合同实施行政监管,指导查处合同欺诈和其他合同违法行为;③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④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业及拍卖经营活动行为;⑤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商标管理:

①研究拟定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休措施;②承担商标验证管理工作;③负责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④负责全国、全省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工作;⑤指导企业商标工作;⑥负责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民间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⑦承担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广告管理:

①研究拟定广告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②监督管理本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广告的发布审查;③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组织实施广告审查制度;④组织、指导开展公益广告活动。⑤查处商标违法案件;⑥对广告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检,制止和纠不正当行为。

(3)人员编制

执法监督股:人员编制5人,其中股长1人,副股长1人,工作人员3人。

7、纪检监察机构

(1)主要职能

检查所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局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受理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2)人员编制

纪检组、监察室人员编制2人(含纪检组组长),其中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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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