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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都昌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都昌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属正科级行政执法单位。现有在编工作人员96人,离退休人员40人。内设10个科股(室),下辖3个农村分局和1个稽查局等4个副科级直属行政单位。担负着全县24个乡镇和县城3000多户各类纳税户的国税征管任务。

都昌县国税局国税收入不断攀升。2001年至2008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9046万元。2009年,全局干部职工努力经济性和政策性双重减收因素,加强税收分析,认真落实对接税收新政“十新举措”,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共计入库7997万元,其中:地方“三税”完成7510万元,同比增收1568万元,增长35.98%。税收收入在连续三年增收千万的态势下再创新高,首次迈上七千万台阶,税收增幅位列全市第四,实现了三年国税收入翻番的目标。都昌县国税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09年度,县局先后荣获“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全面工作优胜单位”、“金税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国税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先进单位”,还荣获了全县“目标管理考评驻县先进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新农村建设包村帮扶先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三个农村分局均为省、市级“文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和都昌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税收科研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3楼

(2)税政法规股

组织实施有关税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律法规;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3)收入核算股

编制年度各类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票证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工作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4)征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票证和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5)人事教育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组织实施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组织实施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6)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7)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

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调解税收争议;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和受理减免申请等各种涉税事项。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1楼

(8)纳税评估科

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重点企业以及省、市局下发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纳税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2楼

(9)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组织落实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组织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核查;负责征管资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户清理。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2楼

机关党委办公室 凡已设立机关党委的单位可单独设立。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未单独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并入人事教育股。

除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级别为副科级,其它内设机构级别均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

稽查局 是县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1)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县稽查工作计划;负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稽查案卷、稽查专用检查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查办和对本局查处的涉税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按规定将重大涉税案件上报县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本局稽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情况反映及报表上报工作。

(2)内设机构

稽查局的内设机构级别为副股级。

①综合股

负责本局综合、文书、档案等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稽查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和稽查信息报道工作;负责税务检查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各项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②综合选案股

负责委托、受托协查工作;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税收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对象,并按规定进行案源登记、任务下达及督促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的涉税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与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进行工作联系,接受、处理和反馈纳税评估移送案源。

含举报中心职能: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办及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

③检查股

负责实施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及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确定和办理税务稽查案件立案和补充立案;负责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分析工作;负责稽查实施环节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配合司法部门对涉税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对口业务有关材料、报表及重大涉税案件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报送。

④案件审理股

负责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将重大涉税案件移交县国税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负责稽查案卷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稽查局查处案件税务行政复议举证的组织工作和税务行政应诉等事宜;负责受理审计、财政、司法机关检查、审定的应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审核工作。

⑤案件执行股

负责组织实施稽查案件执行工作,督促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时足额入库;负责案件执行过程中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负责向司法机关移送税务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提请法院对涉税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负责税务案件公告工作。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4楼

3.派出机构(副科级)

都昌县国家税务局设3个税务分局:三汊港税务分局、蔡岭税务分局、徐埠税务分局。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三汊港分局办公地点:都昌县三汊港镇

蔡岭分局办公地点:都昌县蔡岭镇光荣街

徐埠分局办公地点:都昌县徐埠镇新街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正股级)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办公地点:都昌县城人民路11号国税大楼5楼

人员编制

县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上按“定编3人以下一职、4-7人配一正一副、8人以上配一正二副”核定。县局机关另可配备工会主席1名,挂靠在具体承担相应职责的部门,级别为正股级,不占职数,共青团书记、妇委会主任均不设专职。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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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