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至花灯 |
释义 | 东至花灯的历史可上溯到唐代后期,它由“六兽灯”、“磨盘灯”、“八仙过海灯”、“五猖太平灯”、“龙灯”、“狮子灯”、“蚌壳灯”等十余种形式各异的花灯组成,主要灯种根植于本乡本土,有的异地流入,表演形式各异,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内容涉及到民间舞蹈、音乐、手工技艺和宗教信仰等诸多领域。 花灯起源东至花灯主要流传于东至县的石城、张溪、高山、官港、木塔等乡镇20多个姓氏家族,以家族为演出单位,以请神祭祖、驱邪纳福,祈求太平为目的。新中国成立时全县有60多个自然村从事灯会活动,后来由于受多种文化思潮的影响和冲击,特别是一些老艺人的辞世,一些家族灯会传承十分困难,只有少数几个家族仍在坚持灯会活动。近年来,由于各级大力重视开展民间文艺活动,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东至花灯又开始活跃起来。东至县城尧渡街近十年间,每年春节期间都要举办灯会。 活动范围据乾隆43年刻本《建德县志》载:“立春先一日,邑合迎于东郊。上元日,张灯闹花爆”。建德即现在的东至县,地处深山的民间艺人有利用本地所产的竹、木、藤、金属等材料制作各色花灯的传统,东至花灯汇聚和沉淀了多个历史时期诸多文化信息,仍保持古朴、粗犷的原始风貌,是当地最重要的一种民俗活动,是汇集工艺美术、戏剧、舞蹈、音乐、武术表演等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是把扎彩灯,唱文南词、黄梅戏、敲十番锣鼓汇集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大荟萃,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智慧和汗水的结晶。先是用于张灯结彩,后来渐渐演变成舞龙灯、闹花灯等形式的民间娱乐活动。它既无职业灯队又无专职艺人,活动范围仅限于县内外邻近地区,传承仅靠家族师承,口传身教。 花灯内容东至花灯均伴有民歌、山歌、戏曲、舞蹈等。灯会一般从正月初二开始,正月十五结束,有的要到二月初二圆灯,习俗不一。通过玩花灯,人们既可欣赏到精湛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又可再现一些古老的戏剧表演艺术形式。同时通过办灯会唱民歌小调,还可愉悦身心,表达山村人美好愿望,展示出皖南山区人民豪爽、乐观、刚健质朴的善良性格。 建国后情况2005年开始,东至县文化部门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对东至花灯等项目进行挖掘、整理。2006年把“东至花灯”和“东至文南词”成功申报为省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组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对“东至花灯”进行更深层次的搜集、挖掘和整理工作,申报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申报成功。 继承东至花灯仅靠“口传身教”的方式传承。随着老的花灯艺人的先后故去,精湛的技艺已部分失传,现在演出已显逊色,加上年轻人对花灯艺术价值认识不深,缺少自觉继承者,因此,东至花灯急需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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