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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释义

一、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领导下的专门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服务性组织。主要负责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展开,依法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整个校区现在共有勤工助学岗位1000多个,我校的勤工助学以校内教学助理、行政工作助理、实验室及图书管理、科技开发、生活服务、校园管理及各项公益型劳动为主要内容,以参与社会化服务、信息服务等活动为辅助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力促资助对象“受助-自助-助人”的转变的同时为全校学生提供锻炼自我的机会。

二、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是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全校性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中心宗旨:“服务他人 锻炼自己”。

第三条 中心基本任务:

1.规范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同学们处理好勤工助学和服务社会的关系;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推动和引导我校勤工助学和社会服务活动;

3.全面做好对全校资助对象的调查和建档工作,安排资助对象的勤工助学岗位及发放生活补助,脚踏实地的逐步解决我校资助对象的经济问题;

4.开发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同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使其对社会有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对勤工助学学生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端正同学工作态度,为将来适应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5.通过开展勤工助学和社会服务活动,锻炼我校同学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同学自立意识和不畏困难、不怕吃苦的精神,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锻炼品格意志、提高综合素质;

6.中心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中心成员组成

第一条 凡具有东北师范大学学籍、承认本中心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中心成员。中心成员分为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内部成员是指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直接参与服务工作的学生;外部成员是指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建立档案,可以获得勤工助学和社会服务活动机会的学生。

第二条 成员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积极配合他人和老师,锻炼自己实践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4.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积极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中心交给的各项任务;

5.维护本中心声誉,不得在校内外做有损东北师范大学及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名誉的事情。

第三条 成员基本权利:

1.对中心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在中心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有要求本中心提供正当保障权益和服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享受优先获得服务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及职权

第一条 本中心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条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组织设置: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实行项目负责制,设主任一名,下设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企划部、督察维权部四个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是中心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部门相应工作,独立开展本部工作,对中心负责,受中心指导老师、主任监督;

第四条 各部门制定本部工作制度,按时向中心交工作总结,做好本部门成员管理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三、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目前有主任、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企划部、督察维权部组成。

四、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个部门工作职能

主 任:

1.全面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统筹实行中心工作整体规划;

2.审核各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项活动策划;

3.制定和审核中心各项制度规程;

4.负责中心内部部长级考评;组织各部工作研讨,负责中心团队建设;

5.传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意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业务管理部:

1.负责中心内部勤工助学资金的保管、收支与核算;

2.勤工助学学生档案及办公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3.负责中心工作例会组织、考勤、记录工作以及办公室值班的安排;

4.制定和修订中心的制度和章程;

5.接受各方建议、意见和投诉,辅助主任改进工作。

人力资源部:

1.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派遣、试用、中途换岗以及退岗工作,办理临时用工及固定用工的各项手续;

2.进行勤工助学考核,根据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处理校内勤工助学常见问题;

3.组织针对在岗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交流;

4.负责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考核及勤工助学工资发放;

5.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维护勤工助学人才信息库;

培训企划部:

1.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好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针对在岗勤工助学同学的办公自动化、公关礼仪、综合素质等进行培训;

3.开展其他有关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或综合素质的培训;

4.负责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外的宣传工作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开展;

5.负责每学期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认证工作。

督察维权部:

1.负责对各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正确把握各部工作信息、动态,进行合理的等级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中心反馈有效信息,保证各部各岗位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做好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调研工作,规范校内外勤工助学行为;

3.深入了解同学对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勤工助学同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及时、准确地了解勤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5.配合学校做好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权益维护及保障工作。

四、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组织文化

资助理念:敬事守信,节用爱人

中心宗旨:服务他人,锻炼自我

五、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申请指南

一、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简介

目前我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两校区共有勤工助学岗位850多个。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按照“特困生优先、先申请优先”的原则安排学生上岗。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分布在图书馆、公寓楼自习室、电子阅览室、各个机关单位等,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凡我校在籍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本科生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二、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由申请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源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附加课表);

2.提交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

3.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录入勤工助学申请人员信息;

4.招聘时按比例、按提交申请表的先后顺序抽取申请人员进行面试;

5.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6.派遣到用工单位试用一个月;

7.试用合格,正式上岗,签订用工协议,录入勤工助学人员信息库。

注:试用不合格留作备用人员,并在申请人员表中注明,超过两次,不再录用

三、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说明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管理的原则;

2.严禁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岗学生从事两份及以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

4.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岗学生每人每月勤工助学工时不得多于40小时;

六、勤工助学常见问题解答

1、勤工助学的意义是什么?

答:勤工助学是我校为了解决贫困、特困学生的生活困难,面向广大贫困、特困学生设立的一系列工作岗位。其宗旨是希望广大同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以缓解家庭的经济紧张状况,同时也是希望通过劳动锻炼同学们的工作能力,增加同学们的自信心,培养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

2、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成员是如何确定的?

答:勤工助学中心每一届的新干事都是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面试从各个学院选拔出来的学生。在工作中各干事不断总结,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同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好每一件事情。我们欢迎广大师生对我们的干事以及勤工助学中心提出宝贵意见。

3、 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情况及聘任有效期?

答: 在同学们提交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招聘面试,请交过表的同学耐心等待。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主要是课余时间,勤工助学岗位每学期招聘一次,聘任有效期为一年。

4、 从事勤工助学的同学拥有哪些权利及义务:

权利:

1、根据自身需要提出勤工助学申请并对岗位安排情况享有知情权;2、对推荐的工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退岗可拒绝继续工作并提出退岗申请;3、若因工作环境等影响自身健康的可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没有受理的可向勤工助学中心申诉;4、若工作与学习时间冲突可向所在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调换班次;5、按规定获得劳动报酬,且对工资发放享有知情权;

义务:

1、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用工单位打好招呼,以便于用工单位进行临时工作调整;2、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不准顶撞老师和同学;3、不准以任何理由私下向其他同学转让工作或让其他同学代替工作;4、不准以任何理由重岗;5、若对工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要辞掉工作,须事先与工单位说明情况,以便用工单位及时进行人员调整;6、服从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相关规定;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学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于警告和永久取消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资格的处分。

5、勤工助学同学主要在什么时间工作?

答:对于我们广大的大学生来说,学习永远都是摆在第一位的,所以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的工作时间必须是在课余时间,如果参加勤工助学同学因课程调整而不能按用工单位规定的时间上岗,用工单位有权辞退该同学,若该同学工作态度认真,表现积极,大学生资助中心将保留该同学纪录,待有用工需求时,向用工单位推荐。

6、什么是重岗?为什么不允许重岗?对于重岗的问题将做怎样处理?

答: 重岗就是一个人同时兼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由于我校的勤工助学岗位有限且贫困、特困学生数量众多,所以勤工助学岗位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可能由于你的重岗,其他比你更困难的同学就要失去工作的机会,所以我校规定绝对不许重岗,一经发现,轻者将只发一个岗位的工资,其他岗位的工作量自然算作无效,重者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7、为什么不可以私下将岗位转让给其他贫困、特困的同学?

答: 可能有的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由于某些原因想辞去工作而身边恰好有贫困或特困的同学,因此这些同学就私下里交接了工作,这种做法将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首先由于参加工作的同学发生改变而做工资单时的银行卡号没有改变将给我们的工资发放工作但来不便,其次对我们的存档、统计工作也将造成影响,因此我们禁止私下以任何理由转让或让其他同学代替工作。

8、为什么上交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但是岗位没有被安排?

答:我们的勤工助学岗位十分紧缺,由于上交时间迟于规定期限,各个工作的要求不同,或是时间的不符,部分同学的岗位暂时没有被安排,岗位的安排与上交申请表的时间无关。

9、在学期初如果没有被安排岗位,是不是这学期就没有勤工助学岗位了?

答:并不一定,有些岗位的勤工助学同学有因为自己的原因退岗的情况,有些用工部门可能临时工作任务加重,需要临时增添岗位,届时,我们将会从剩余的申请表中寻找合适的同学,联系后进行安排。

10、 现在还能不能在校内多增设一些岗位?

答:目前我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共有900多个,已经符合实际的规模。当然,我们也在积极开发勤工助学岗位。

11、工资是怎样发放的?为什么会出现工资没发到的情况?

答:首先由各用工部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确定工时和工资系数,上报至勤工助学中心,由中心按学院整理后,报至各学院,最后经学院审核报至财务部。工资没发到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引起的:1)本人在填写相关信息是卡号填写有误;2)用工部门在月底时漏报了工时;

12、工资是什么时候发放的?没有发到工资怎么办?

答:每个月的工资将在下个月的20号左右发放,暑假和寒假的工资将在假期结束的第一个月发放,届时会统一打在学生的交通银行卡上。由于各学院实际工作不同,发放的时间存在个别差异,请同学及时在校财务管理平台上查询。如果在月底还没有发到工资,请及时与勤工中心联系,到交通银行打印前四个月的交易明细交至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由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会在下个月进行补发。

13、 该如何了解到勤工助学的相关信息?

答: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的资助平台,查看上面的勤工助学信息,同时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会定期出展板放置于图书馆二楼大厅,请同学们留意。也欢迎同学们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值班人员,或者打勤工助学办公室电话。

14、勤工助学岗位有试用期吗?

答:有些岗位涉及相关能力,需要试用期,但具体会在岗位招聘时注明。(一般为一周)

15、在本学期已从原来的学院转到新的学院,那么在申请表上应填原来的学院,还是新的学院?

答:以新的学院为准。

16、 怎样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勤工助学中心是怎样确定校外兼职人员的?对于校外兼职工作,是否需要面试?面试是怎样进行的?

答:有意愿的同学到勤工助学中心填写校外兼职申请表后,我们会根据相关校外岗位信息在校内进行公开招聘。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我们会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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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