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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定安县档案馆
释义

1950年4月下旬,定安县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定安县档案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1950年4月下旬,定安县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定安县档案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新中国成立后,自1950年至1959年,定安县仍无统一的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收发文由秘书负责管理。县直各单位均未设立机关档案室。1960年1月,定昌县档案馆成立(1958年12月,定安、屯昌两县合并,称为定昌县,1961年5月两县复置)。分县后,称为定安县档案馆。当时,县档案馆是县委办事机构,属县委办领导。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和统一管理本县范围内的档案及有关图书资料,并负责提供利用和编纂档案史料工作。同时,负责对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县档案馆曾一度被撤销,档案业务并入县革委会办事组,由办事组兼管。1973年设立县保密档案室,由县委办公室领导。粉碎"四人邦"后,1980年5月,成立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定安县档案科,同时恢复定安县档案馆。1982年1月,定安县档案科改为定安县档案局,保留县档案馆。局、馆两个招牌、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是县委直属的办事机构。1984年在机构改革中,县档案局、县档案馆仍予保留(正科级),并任命了正副局(馆)长,定安县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走上正轨。1987年7月,定安县档案工作领导体制进行调整,将定安县档案局(馆)列入政府编制序列,是县政府的直属机构,为县政府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由一位副县长分管。1995年8月,县级机构改革,定安县档案局被撤销,只保留定安县档案馆,并降格为副科级。1996年3月,定安县档案馆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8月,定安县委决定恢复定安县档案局(正科级)。局、馆合并,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县档案局主管本县范围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县范围内的档案。由于定安县档案局的恢复,定安县档案机构趋向健全,有利于对本县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有利于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和档案教育培训,促进我县档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定安县档案机构人员编制:1960年1月,县档案馆成立,编制5人(任命一名副馆长,馆长由县委主任兼)。1962年至1966年,配备干部2-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定安县档案馆被撤销,档案人员被调离。1969年,在县革委办事组内配备1人兼管档案工作。1973年成立县保密档案室,配备干部2人。1980年成立定安县档案科,恢复定安县档案馆,配备干部2人。1982年成立定安县档案局,配备干部3人。1985年档案干部增至5人。1989年档案干部增加到8人。1996年县档案局(馆)人员11人。文化程度:本科2人、大专4人、中专2人、高中1人、初中2人。先后有4人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干部培训班,8人参加广东省档案局、海南省档案局举办的档案干部培训班。获得副研究馆员(副高)1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3人、管理员1人。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以上的1人(已退休),二十五年以上的1人,十年以上的3人,中共党员9人。现有干部职工6人,其中干部5人,勤工人员1人。大学本科1人,大专3人,中专1人,高中1人,助理馆员2人。总的来说,干部的政治素质是较好的,业务水平是较高的。

定安县档案馆是我县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该县进行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及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定安县档案馆建馆36年来,我县档案事业迅速发展,档案馆藏不断丰富,档案基础设施逐趋完善。馆内设备有铁皮柜37套,图书资料柜6个,优质木柜8套。机械打字机2台,电脑2台、复印机1台,照相机一部、灭火器4筒,装订机2台、切纸刀一把,电风扇5台,机械速印机一部。

建馆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不断丰富馆藏,接收了县直机关和各公社的永久、长期卷档案。接收了县公安局移交的民国时期的敌伪档案,收集了部分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接收了撤销机关、非常设机构档案、人口普查档案、工业普查档案、死亡干部档案等。收集了有关单位编印的党史、组织史、财税史、商业供销史、校史、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农业区划报告集、土地普查报告集、文史资料、文艺刊物、各单位编写的专志等一批图书资料。特别是收集到1951年至1957年各区镇房地产契约存根,1953年全县各区乡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还收集到定安县名人张岳崧(清代探花)、王宏诲(明代礼部尚书)等档案资料和对联手迹。十几年来,定安县档案馆藏逐步增加,馆藏结构也趋向合理,馆内业务建设也得到不断充实和发展。截止1996年12月底,定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65个全宗,共6326卷,图书资料6800册,馆藏档案资料共13126卷(册)。目前定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革命历史档案和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有8卷。其内容是解放战争时期,定安县各区乡干部调查登记表。琼崖区党委、定安县委工作报告。各乡政府组织调查登记表及一批革命宣传材料。民国档案有222卷,这批档案主要是1930年至1949年国民党定安县党部、定安县府、定安县警察局、定安县法院、定安县三青团等单位的公文材料,记载了民国时期定安县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民政、党务、警察等方面内容及日寇侵华的罪行。这部分档案已有部分破损,待进一步整理、裱糊、编目,做好对外开放工作。这些档案对于研究定安县历史、编史修志显得筇得很为重要。

第二部分是现行机关文书档案。这部分档案有5189卷,占馆藏档案的85%主要是建国后定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省驻县各单位,本身形成的文书档案。这些档案材料反映了我县在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的真实面貌,反映了各单位、各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貌,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这部分档案中,还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及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广东省委、省政府、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区党委、区政府、区行政公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的重要文件新形成的档案。这部门档案数量大、内容丰富,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第三部分为科技档案、专门档案有427卷。包括人口普查档案、地名普查档案、工业普查档案、套改工资档案、农业区划档案、土地证存根档案、定安县公路界示意图、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等。这分部档案,对我县今后制订工农业发展规划,人口普查、调整工资、交通建设,将起到决策、凭证作用。

第四部分为死亡干部档案共209卷。这部分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移交,是县委、县政府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逝世后的人事档案。有干部履历表、任免、奖惩文件材料、审批表、先进事迹,对于评价某人某事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第五部分图书资料。定安县档案馆馆藏图书资料共6780册。主要有各种工具书、档案业务刊物、革命史料、历史名著、古籍、主要报刊、画报、图片、手册、年鉴、回忆录、地方志、地方史、大事记、文件资料汇编及本县各单位、各部门编写出版或内部发行的各种专业图书及风俗民情等资料。特别是还收集到解放前琼崖区党委出版的《新民主报》数份(1950年3出版),较为珍贵。在史料中有《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4)》、《广东省革命历史文件汇集》、《广西省革命历史文件汇集》、《民国时期广东省政府档案史料选编》、《琼州府志》、《正德琼台志》、海南岛志》、《定安县志》、《儋州志》、《琼海县志》、《万宁县志》、《文史资料选辑》、《广东文史》、《定安文史》、《定安县组织史资料》、《定安县大事记》、《孙氏族谱》、及县直机关单位编写的各种专志等图书资料。这些图书资料内容丰富,对于了解中国历史、中共党史、研究定安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依据作用。

第六部分档案编研成果。在科研方面,定安县档案馆从1980年开始,利用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编写各种专题材料、专题文件汇编、地方史料。如《定安县历届党代会简介》、《定安县历届人代会简介》、《定安县历届领导班子名录》、《定安县组织史资料》、《定安县概况》、《定安县档案工作概况》、《定安县档案馆概况》、《王宏诲传略》、《张岳崧传略》、《定安县大事记》、《定安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中共定安县第八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定安县档案馆历年馆藏登记表》、《定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政协定安县第四届委员会文件材料》、《档案利用实例选编》、《定安县档案馆指南》、《定安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定安县各级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实施细则》等20多种十几万字,有的公开出版,有的内部发行。编写档案检索工具有专题目录、全引目录、资料目录、存放目录、基本情况汇编等五种165册,档案提供利用、快捷、方便。我县档案编研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档案局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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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