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顶手费 |
释义 | 顶手费是指投机商先把商铺租下来,等商铺火了,别人来租的时候,需要从他手里顶租下来,这样就求租者就要多交一笔钱。最先是二手的店主经营不下去,想把店让出去,但是又想赚一笔,于是在一手价格的基础上加几百到几千不等,再租出去给第三手。由于求大于供,好的商铺稀缺,后来就有专门的人来租商铺,从中赚取顶手费。 潜规则承租者将租赁的商铺转让,从中获得“顶手费”(转让费),已是当前旺铺租赁市场的潜规则,但有一些业主或炒家却利用“顶手费”来牟取暴利,成为创业者的拦路虎。 在城区繁华地段,几乎是“一铺难求”,收取“顶手费”已经成为业内的“潜规则”。“顶手费是肯定要的。”不少商铺的租客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将其铺面转租给下一个租客时,都要在房租之外收取“顶手费”。据了解,地段越好,“顶手费”越高。此规则已得到生意人的默认。 催生职业炒家转让铺面基本都要收取一笔“顶手费”,若是业主直接出租或新铺面出租,则一般没有“顶手费”。在店铺转租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承租者与业主“演双簧”的把戏,承租者在租期内转手给下家,收取“顶手费”后,等租期将到之时,业主就通过提高租价等方式,逼迫后来者放弃租赁,之后再把店铺转给他人经营,收取“顶手费”。也有部分业主趁商户经营不善且无法及时转让之时,声称店面到期后收回,待无偿回收店铺后,再转手租给新的租客,自己赚取“顶手费”。 此外,还有投机者会专门收集欲转让商铺的信息,他们租铺位的目的不是为了做买卖,而纯粹为了从转让中盈利。他们会选择地段较好、出手较快的商铺承租,与业主签订长期的合同后,经营一段时间或者根本就不经营,就与后面的承租者签订短期合同转租出去。短期合同到期后再收“顶手费”或转租给他人,从中多次收取“顶手费”,步步为“盈”。 律师说法:“顶手费” 有待规范和约束。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百党说:“顶手费的存在合乎市场规律,是行业衍生的必然现象。”王百党表示,对于经营者转让店铺而收取“顶手费”,相关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也由于缺乏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一些人把“顶手费”作为一种投资手段用作赚钱,会导致“顶手费”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真正的接铺经营承担更大的风险。 王百党律师建议,在目前相关部门对“顶手费”监管还不到位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地接手“顶手费”过高的商铺。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承租人转让承租权,必须经房主同意,否则转让合同无效,房主有权终止未经自己同意的转让行为。因此,对于承租人来说,在履行转租关系时,必须与房主、前承租者三方进行商谈。此外,还必须与房主签订续租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注明租期和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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