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酉科场案 |
释义 | 丁酉科场案指的是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岁次丁酉,先后发生了三次科场舞弊案,分别为丁酉顺天乡试案、丁酉江南乡试案、丁酉河南乡试案。 丁酉顺天乡试案此案发生在顺天(今京津地区)乡试的科场案。正考官曹本荣,副考官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或欲结权贵,或贪财纳贿,竟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发榜后,众人不服,议论纷纷,考生集体到文庙去哭庙。给事中任克溥奏参,称中式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送考官李振邺、张我朴,所以得中。顺治帝闻奏大怒,立即令都察院会审。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受贿属实。于是,顺治帝下旨,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田耜、邬作霖等七人立斩,抄没家产,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尚阳堡。 丁酉江南乡试案顺天乡试舞弊被揭发后不久,又有人奏参江南主考官方猷弊窦多端,以联宗的缘故,取中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御史上官铉又奏参江南同考官龚勋出考场后被考生羞辱,事情可疑。顺治帝见奏,将主考官方猷、钱开宗和十八名同考官全部革职,令刑部派遣差役将主考、同考以及中试举人方章钺等迅速押解来京,严行审讯。因为方猷、钱开宗被任命为江南主考时,顺治帝曾当面向他们提出过警告,要他们敬慎秉公,倘所行不正,决不轻恕。而刑部却以为,顺天科场案中,同案犯王树德等获得了从宽处理,方猷等或可因缘解脱,便迁延观望。在顺治帝的严旨催促下,方猷、钱开宗被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之卢铸鼎外,全部处绞刑。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侍郎等也因“谳狱疏忽”,分别受到了处分。据孟心史考证:“丁酉狱蔓延几及全国,以顺天、江南两省为巨,次则河南,又次则山东、山西,共五闱”。亦有学者认为,科场案是清初打击汉族士绅的手段之一。 受丁酉科场一案的牵连,吴兆骞、方拱乾等文人被流放到东北宁古塔,处境凄苦。吴汉槎给顾贞观的信中写道:“塞外苦寒,四时冰雪。呜镝呼风,哀前带血。一身飘寄,双鬓渐星。妇复多病,一男两女,藜藿不充。回念老母,莹然在堂,迢递关河,归省无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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