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如兴 |
释义 | 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如兴,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浙江省绍兴县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个人年表1987.08——1990.12,浙江省绍兴县柯桥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90.12——1991.09,浙江省绍兴县柯桥中学教师、团委书记兼共青团绍兴县委副书记; 1991.09——1993.01,共青团浙江省绍兴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3.01——1997.03,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党委副书记; 1997.03——1999.11,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11——2003.08,浙江省绍兴市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08——2007.03,浙江省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7.03——2008.11,浙江省绍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2008.11——2009.02,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上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9.02——,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上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11月26日上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丁如兴为上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9年02月19日上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补选丁如兴为上虞市人民政府市长。 个人发言丁如兴同志当选市长后,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上虞文化底蕴深厚,人民勤劳智慧,发展条件优越,我爱上虞人民,我为能融入上虞这片热土,为能有机会为上虞的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感到荣幸和自豪!” 丁如兴市长同时表示“将在上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政府一班人,紧紧依靠全市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埋头苦干,勤政廉政,努力做一名上虞人民的好公仆。” 土地问责为严格土地管理,保证规范和节约用地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结合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追究了有关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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