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低应变法 |
释义 | 英文: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Ⅰ 基本要求与内容 (1)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检测方法应采用低应变法。低应变法试验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 (2)当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低应变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3)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当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施工工艺不同的桩数量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量增加抽检数量。 (4)当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5)低应变法的有效检测桩长范围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6)桩身完整性类别应按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类别判定表判定。 (7)应填写基桩低应变法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8.2-9。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试验是否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 (2)核查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核查检测报告是否附有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 (4)核查检测报告有无桩身波速取值、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无时域信号时段所对应的桩身长度标尺、指数或线性放大的范围及倍数或幅频信号曲线分析的频率范围、桩底或桩身缺陷对应的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等基本信息。 Ⅲ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无相应检测资质。 (2)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单位工程无相应检测报告或检测数量不足。 (3)评价结果桩身完整性类别为Ⅳ类的桩,又未采取补强措施。 (4)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规定或结论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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