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等价有偿原则 |
释义 | 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的民事活动中的体现,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现代民法对等价有偿提出挑战,认为很多民事活动,比如赠予和赡养,继承等并不是等价有偿进行的,因而等价有偿原则只是一个相对的原则,不能绝对化。 内容1、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具有相对性 2、在从事转移财产的民事活动中,一方取得的财产与其履行的义务,在价值上大致是相等的 3、在共同从事某种民事活动时,禁止非法无偿地占有他人的财产 4、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应以得到同等价值的补偿为原则,使加害人与受害人的损失额相等 等价有偿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有偿交易活动中的表现和要求,等价意味着经济利益的均衡,而公平原则所要求的利益均衡不局限于经济利益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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