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醴陵市人民法院 |
释义 | 醴陵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在醴陵市(县)委、市(县)人大、市(县)政府、市(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建设成为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基础建设日趋完善的基层人民法院。 醴陵市人民法院新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于2004年12月28日破土动工,共规划用地35亩,总建筑面积11310平方米,累计投资2470万元。审判大楼高30.05米,为七层框架结构,集审判、办公功能于一体,内设13 个大、中、小审判庭,办公室70余个。辟有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检察官、律师、证人休息室,当事人候审区,羁押室,诉前调解室,当事人谈话室,接待室,法律文书查阅室,再审复查听证室等多种功能厅室;配置了电子显示屏、计算机局域网络、门禁自动控制等现代科技设备;推行了每周一院长接待日、在大厅设立导诉台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法院现代化建设已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醴陵市人民法院共有在职在编干警109人,全部达到了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和资格。具有审判资格的80人。其中达到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有65人,占审判人员的81.2%。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技术室、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13个部门和板杉法庭、茶山法庭、泗汾法庭、白兔潭法庭4 个人民法庭,2008年审执各类案件4398件,审(执)结4369件,结案率达99.34%,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达31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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