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德阳市体育局 |
释义 | 德阳市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我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组织参加省级体育比赛,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五)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研究和指导各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承办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 (六)指导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往工作;开展与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各市、州的体育合作和交往活动。 (七)协调体育设施布局,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八)研究拟定体育产业规划和发展,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 (九)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全民健身二级社会指导员、二级裁判员、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培训工作。受市职改领导小组的委托负责市体校一、二、三级教练和全市一级教练的评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政工人事科草拟、修订局内各科室(局属单位)职能界定方案。 (二)拟定市体育局年度(半年)工作计划,起草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三)负责全市体育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办理局长办公会会议、局务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局务会议纪要。 (四)负责起草和修定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 (五)负责体育信息的搜集利用工作,组织编发《德阳体育》等内部资料;负责德阳体育志编纂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体育调研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机关和局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牵头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七)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要文电,负责公文督办和核稿及机关文印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 (八)负责管理机关档案,组织开展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办理档案借阅,负责整理档案史料及体育大事记编研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和全市体育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十)负责局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总会、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拟订和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机关资金的管理和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办理机关财务预决算。 (十二)负责体育局及指导各县(市、区)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基建维修、维护,预算和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稳、防邪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绿化、卫生、车辆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书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十六)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帮扶和惠民督办工作。 (十八)负责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机关保险、计划生育、妇儿工作。 (二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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