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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规则
释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湄潭县委 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的意见》(湄党发[2007]6号)和《中共湄潭县纪委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湄纪发[2007]2号)文件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我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本督查规则。

一、督查范围

各镇(乡)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湄单位及上挂部门干部职工,各村脱产干部。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原则上督查组分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机关督查3次。督查组到被督查单位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并告之督查内容,督查结果不与被督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只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文广、外宣中心记者配合督查工作。对被督查对象不良作风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作风踏实,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宣传报道并通报表扬,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机构

成立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吉 斌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聚勇 县纪委副书记

蔡从利 县直属工委书记

周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张永禄 县委督查室主任

徐汝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杜永强 县直属工委副书记

王 朴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忠乾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周德勇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

1、学习制度

2、考勤制度

3、车辆管理制度

4、安全卫生制度

5、值班制度

(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学习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对县重大工作安排进行贯彻落实,是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达;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培训;是否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书记,单位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是否给党员同志上党课。督查灵活采取查阅记录、询问等方式进行。

2、到岗情况

⑴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按时签到签离,因工作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签离的,办公室人员根据事实进行说明,督查组根据情况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了解。

⑵乡镇干部是否存在"走读"现象。每周一至周五除工作、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外,乡镇干部职工按规定是否食宿在乡镇以及村干部"三在村"情况。

⑶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是否深入实际,是否深入基层,是否真正了解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意愿,是否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提出的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3、车辆管理情况

重点督查单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

4、安全卫生情况

结合整脏治乱活动,对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集镇及单位内部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单位办公场所是否存在火灾,被盗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

5、值班情况

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6、办事效率督查

⑴单位干部职工办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重点督查第一批推行"一站式"服务的职能部门,是否按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收费服务项目纳入统一管理。

⑵查单位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⑶查干部职工形象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期间赌博、打电脑游戏、打毛衣、嗑瓜子、说脏话、着装不整等现象。

⑷干部职工是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了解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服从工作安排,是否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督查采取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走访单位干部职工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处理

按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六、本督查规则从2007年5月1日起执行。本督查规则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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