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规则 |
释义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湄潭县委 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的意见》(湄党发[2007]6号)和《中共湄潭县纪委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湄纪发[2007]2号)文件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我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本督查规则。 一、督查范围 各镇(乡)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湄单位及上挂部门干部职工,各村脱产干部。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原则上督查组分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机关督查3次。督查组到被督查单位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并告之督查内容,督查结果不与被督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只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文广、外宣中心记者配合督查工作。对被督查对象不良作风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作风踏实,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宣传报道并通报表扬,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机构 成立湄潭县机关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吉 斌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聚勇 县纪委副书记 蔡从利 县直属工委书记 周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张永禄 县委督查室主任 徐汝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杜永强 县直属工委副书记 王 朴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忠乾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周德勇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 1、学习制度 2、考勤制度 3、车辆管理制度 4、安全卫生制度 5、值班制度 (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学习情况 查看单位是否对县重大工作安排进行贯彻落实,是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达;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培训;是否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书记,单位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是否给党员同志上党课。督查灵活采取查阅记录、询问等方式进行。 2、到岗情况 ⑴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按时签到签离,因工作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签离的,办公室人员根据事实进行说明,督查组根据情况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了解。 ⑵乡镇干部是否存在"走读"现象。每周一至周五除工作、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外,乡镇干部职工按规定是否食宿在乡镇以及村干部"三在村"情况。 ⑶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是否深入实际,是否深入基层,是否真正了解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意愿,是否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提出的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3、车辆管理情况 重点督查单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 4、安全卫生情况 结合整脏治乱活动,对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集镇及单位内部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单位办公场所是否存在火灾,被盗等安全隐患进行督查。 5、值班情况 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6、办事效率督查 ⑴单位干部职工办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重点督查第一批推行"一站式"服务的职能部门,是否按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收费服务项目纳入统一管理。 ⑵查单位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⑶查干部职工形象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期间赌博、打电脑游戏、打毛衣、嗑瓜子、说脏话、着装不整等现象。 ⑷干部职工是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了解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服从工作安排,是否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督查采取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走访单位干部职工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处理 按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领导。 六、本督查规则从2007年5月1日起执行。本督查规则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