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残通〔2009〕44号
各县(区、市)残联:
按照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素平、市政府副市长张黔指示精神,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有关工作,现将根据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六大环境有关工作事项责任分解〉的通知》(遵办发[2009]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发[2008]26号)设计的《遵义市各县(区、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印发你们,请主动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联系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统计填写,务必于6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市残联王安华邮箱,原件由理事长签字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寄市残联。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