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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释义

文件号:淄政发〔2009〕26号

发布日期:2009年4月14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创设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优先保障的原则。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土地、建设、规划、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优化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实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设专项建设资金,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学校、乡镇层层摸清底数,认真制定本地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三)坚持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中,要面向全市各中小学校,采取严格的保障和控制措施,凡在布局调整过程中保留的中小学校,不论城镇乡村,均要确保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今后学校在新建、改建、翻建和改造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新的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高于省定标准,适度超前发展。

(四)坚持整体带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与全市开展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二期工程、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更新工程、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配备更新工程、农村初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学校基本现代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从解决学校发展的薄弱环节入手,整体带动,协调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以实用、管用、够用,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的实施为前提,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既要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又要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09年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师资结构更加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校舍建设符合标准,周边环境优良,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信息化水平提升,办学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要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更加合理。

(三)加强学校管理,促进中小学规范发展。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中小学在规划建设、设施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逐步规范,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质量。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超前部署,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市政府确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土地、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协调。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落实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年度、按项目逐步实施。2009年,在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农村初中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今后几年,将采取按年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方式逐步推进。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全市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与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衔接,以便统一安排所需设施、设备招标等事宜。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薄弱学校,统筹兼顾,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努力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县(高新区)、各学校要在全面普查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发改部门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部署、指导、调度、协调、督查和总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费,按实施规划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学校学生规模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编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证;建设部门要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规划部门要及时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规划选址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

(五)落实资金,确保投入。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六)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组织调度、检查、评估。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在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管理,注重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科教师、实验教师、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和图书管理员的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重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教、科学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附件: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段立武(副市长)

副组长:张鲁辛(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树民(市发改委主任)

张洪亮(市教育局局长)       

王修德(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姜延海(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昌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戈(市人事局副局长)

马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建业(市建委副调研员)

鹿斌佐(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德森(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景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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