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装饰装修镶贴工 |
释义 | 拼音:zhuang shi zhuang xiu xiang tie gong 英文翻译:Adornment is decorated with stick workers 名词解释: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对建筑内、外表面涂抹各种灰浆及镶贴或挂贴多种饰面面板,饰面砖以保护和装饰建筑物。 知识范围:包括施工测量基本知识、装饰装修施工图绘制与识读、装饰装修施工机械、装饰装修镶贴材料、抹灰工程、装饰装修镶贴基层处理、装饰装修镶贴施工、质量检查与材料现场管理等。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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