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驻马店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科技体制发展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制定推动全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工作,指导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发展重点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上。 (九)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科技团队建设。 (十)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事宜。 (十一)归口管理软科学研究和全市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制定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动员、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是驻马店市政府具体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的机构,经政府授权,在市科技局党组直接领导下承担全市专利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研究、制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专利技术实施,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市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驻马店市地震局驻马店市地震局的职责和职权主要有: 制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定及实施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成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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