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振南 |
释义 | 周振南(1847~1920),又名吉方,丹阳访仙西茆村人。青少年时,目睹清政府腐败无能,中国受列强侵凌,便愤而习武。清同治四年(1865年)考取武秀才。嗣后为重振家业,弃武经商,并捐得五品官衔。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后,任县董事兼团总。他热心地方公益,曾多次领导组织疏浚九曲河,发展地方交通和水利事业,并创设访仙镇接婴堂,收集弃婴,给以乳食。光绪二十八年,任永济乡总董兼学务委员。常假座访仙镇大厅茶社议事,调解民事纠纷,深得乡民信任。 其母之原籍扬中常遭水患,他三次赴扬中赈济。光绪三十二年,其60寿辰时,扬中人民赐给《见义勇为》匾额,以彰其德。同年,他在访仙镇主持创办永济乡第一小学堂。民国9年(1920年)又在西茆村创办永济乡第三小学堂。事业方成,人已永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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