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
释义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于2006年8月5日挂牌成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地处渝北区龙溪镇的繁华地带,南邻花卉园,北接龙湖,西与冉家坝毗邻。 五分院担任的主要任务是,在市检察院领导下,在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万盛区、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县、綦江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检察技术、法律政策调研等工作,对辖区内基层检察院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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