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涪陵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要求 |
释义 | 根据《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涪教委办发[2008]68号)和《涪陵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检查评估办法》(涪教委办发[2008]71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好这两个办法,现就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讲以下几点: 一、专人负责。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对学籍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主任、校长要亲自抓,并落实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同时还必须落实一名年轻的、懂微机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要专人负责,落实责任。 二、属地管理。各教管中心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都以行政区划切块,由教管中心统一管理,直属学校由区教委直接管理。 三、三级分管。实行区教委、教管中心、学校三级管理,区教委只负责对直属学校和教管中心的小学、初中实行网络管理,不越位对校管理;教管中心对辖区内学校实行学籍管理(微机和书面学籍簿、学籍卡双重管理);学校对班级实行书面档案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微机、档案双重管理。请各学校一定要建好学生的档案,区教委不再印发转学联系表、学籍卡、学籍簿等表册,学籍管理文件和有关表册挂在网络学籍系统里,请自行下载。 四、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说明。(一)网络学籍系统的建立。去年,区教委开发了“涪陵区网络学籍管理系统”,这个系统适用于全区小学和初中,从2008年秋期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实行网络化管理,本期已开始启用,运行良好。 (二)网络学籍系统的应用。区教委在每年的质量抽测和教育质量考核评估中,将以“网络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作为该单位质量抽测和质量考评的基础数据加以应用。质量抽测时以系统中该单位的学生人数为准进行测试、统计;初中“二合一”考试时,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登记,对于在他校借读参加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要算回学籍所在学校;各单位“二合一”考试及格率、优生率、人均分等各种指标的计算都以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为准,年终的教育质量考核评估各项指标的计算也以系统中的学生人头为准。 (三)学籍异动办理办法。 1、根据市教委和区教委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个年级的学生不准留级,特别是毕业年级是绝对不能留级。只有一种情况可以留级就是已办了休学且已休学了一学年。若是休学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住院期间的病历等证明材料。若是“三残儿童”必须出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2、本区内乡镇之间的小学、初中转学,不再到区教委办理,经转入、转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同意后,由教管中心或直属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做出或做入并上报,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后自动生存学生新的学籍号。休学、休学后复学、辍学、死亡、留级出(入)三残儿等异动和区县之间的小学、初中转学,经转入、转出学校和教管中心双方签字盖章同意后再到区教委办理。 3、高中转学。(1)区外、市内、市外转入,手续齐全市教委审核后上学籍。(2)区内只能逆向转学,确因特殊情况,学校双方同意,手续齐全由区教委审查报市教委上学籍。(3)其余情况区内不准转学。 (四)、学籍管理工作考评。从今年开始,区教委将按照《涪陵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检查评估细则》对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的学籍管理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结合区教委平时的管理记录进行综合评估,对评选出的学籍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失错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五、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今年开始对2009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凡是评价等级全部达到“合格” 和“C”等的学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加5分。 具体办法,按照《涪陵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办法》(涪教发[2008]39号)和《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涪教发[2008]40号这两个文件办理。 六、几点要求。1、请各单位雕刻一枚学籍专用章,专人专管,落实责任。 2、从2008年起小学、初中学生毕业由区教委网上审核,教管中心、直属学校验印颁发,教管中心辖区内的学校不能办毕业证,也不能雕刻钢印,必须由教管中心统一办理。如需办理钢印的单位于9月15前将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发给基教科崔红个人邮箱,也可直接和区公安局印章办联系(电话:72259110)。 3、请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于9月15日前上报学籍管理员名单到基教科(只报教管中心一个、辖区内的学校不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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