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法院简介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三中法院)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距重庆主城区121公里。涪陵地处长江、乌江交汇处,系巴国故都,因乌江古称涪水、巴王陵墓曾建于此而得名。下辖涪陵区、南川区、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5个基层法院,辖区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80万。 境内有闻名中外的丰都“鬼城”、北宋理学圣地“点易洞”、白鹤梁水下碑林题刻等历史人文景观,有“天下第一洞”芙蓉洞、“南国草原”仙女山、“植物活化石王国”金佛山等自然景观。 市三中法院前身系1950年6月18日建立的川东涪陵区人民法院。以后曾变更为川东人民法院涪陵分院、四川省人民法院涪陵分院、四川省涪陵地区中级法院、四川省涪陵市中级法院。 重庆直辖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9月29日正式挂牌。目前,重庆三中院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政治部、办公室、政策法律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监察室、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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