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
释义 | 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倡议召开了“关于限制海军军备和远东及太平洋区域问题的华盛顿会议”,历史上又称“太平洋会议”。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削弱日本势力,重新划分远东及太平洋区域的势力范围。日本归还青岛和山东主权问题,被列为会议一项议程。经过双方交涉,2月4日签订条约。 签约的文本共3项,除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28条之外,还有附约6条和协定条件16条。主要内容包括:德国租借地、德国所占的公产和青岛海关、青烟、青沪海底电线交还中国;胶济铁路、青岛盐厂和青岛、济南的电台由中国赎回;矿产由中日合办;日本于6个月内撤兵等等。这些条款,仍然保留了日本在青岛和山东的许多特权,违背了全国人民要求无条件收回青岛的意愿,中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此后,围绕归还青岛和山东主权的史实说明,《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虽然已经签订,但是,归还山东主权的历程却曲折而又艰难。 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签订《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五国海军协定》,条约规定各国主力舰总吨位限额,英美各为52.5万吨,日本31万吨,法意各为17.5万吨,即维持5:5:3:1.75:1.75的比例。同时规定航空母舰的吨位限额为英美各13.5万吨,日本8.1万吨,法意各6万吨。该条约又是美国的胜利,它限制了英国和日本的海军力量,使美国得以同海上霸主英国平起平坐。 中国代表在会上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十项原则”,其中包括尊重和维护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取消外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和一切特权,废除“二十一条”,收回山东主权等要求,同时也包括了美国一再强调的“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的内容。美国出于反对日本独占中国和为自己创造扩张条件的动机,支持中国的要求,同时将“十项原则”改为“四条原则”,削弱其中的反帝内容和要求,突出“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英国支持美国的做法。 1922年2月6日,与会各国签订《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即《九国公约》。条约全文共有9项条款,要点是确立美国主张的“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原则,这又是美国取得的重要成就。条约虽然宣称各国必须尊重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却没有采纳中国提出的取消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关税自主等合理要求。 由于日本坚决反对,中国的山东问题未列入会议议程,改在中日两国之间举行双边谈判,美英派观察员列席。日本在谈判中耍尽花招,企图保住在巴黎和会上得到的非法权益,但是在中美英3方的压力之下也不得不作出让步。2月4日,中日两国签订《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及《附约》,其中规定:日军撤出山东省,胶州湾德国租借地和青岛海关的主权归还中国,胶济铁路由中国以5300万马克(合3200万银元)的代价赎回,前德属煤矿由中日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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