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其下辖的一个司局单位,正厅级。
负责对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研究分析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下设办公室、民事处、行政处。
厅长:王鸿翼
副厅长:贾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