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于2003年12月正式成立。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北京、大连、上海、武汉、成都和深圳六地派驻直属分局,直接对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负责,分局人事、财务及业务工作均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领导管理。其中,上海与深圳分局为副厅局级建制。 机构职能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主要处理以下类型的案件: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件;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件;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件; (四)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件; (五)公安部交办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直属分局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设立以下分局,分别管理范围内的关于证券犯罪的案件: 北京分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新疆(含新建生产建设兵团); 大连分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 上海分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武汉分局: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宁夏; 深圳分局: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分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西藏。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