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料理店综合症 |
释义 | 基本概述从1970年前后“面部麻木、呼吸困难”等MSG急性中毒症开始在全球出现,被称为“中华料理店综合症(CRS)”,这一现象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 急性症状面部充血、热辣辣或烧灼的感觉、舌根肿胀;心跳反常或加速、晕眩、头痛、偏头痛、颈部僵硬,肌肉收缩、作呕、失眠、肠胃不适;皮肤刺痛、颈痛、臂痛、胸痛;上肢酸软、情绪低落;哮喘恶化、咳嗽等。 慢性症状妨碍胎儿发育,令后代畸形;破坏遗传因子、影响生殖力,而且幼年时看不出来;加重过敏性鼻炎、加重过敏性哮喘;导致肥胖症;造成永久性脑部创伤;破坏视网膜,影响视力。 临床诊断味精的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除了是调味的好助手外,它在消化过程中能分解出谷氨酸,后者在脑组织中经酶催化,可转变成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当味精摄入过多时,这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就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有人还会出现焦躁、心慌意乱;部分体质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另外,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著。 当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的代谢能力时,还会导致血液中谷氨酸含量增高,限制人体对钙、镁、铜等必需矿物质的利用。尤其是谷氨酸可以与血液中的锌结合,生成不能被利用的谷氨酸锌被排出体外,导致人体缺锌。锌是婴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营养素。因此,婴幼儿和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应禁食或少食味精。另外,日本研究人员认为,长期过量食用味精可能导致视网膜变薄、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预防与保健 预防与保健预防“中华料理店综合症”就要正确使用味精 1.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2.对酸性强的菜肴,如:糖醋、醋熘菜等,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3.在含碱性原料的菜肴中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产生氨水臭味。 4.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苦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不应超过0.5毫克。 5.做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毒素,危害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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