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
释义 | 部门概述监所管理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其下辖的一个司局单位,正厅级。 主要职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是对全国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进行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新时期公安监管精神公安监管精神是公安监管文化的核心,是公安监管事业不断发展的精神支柱,是公安监管队伍建设的灵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坚韧不拔,昂扬向上、务实开拓”是新时期的公安监管精神。 公安监管文化公安监管文化是广大公安监管民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工作实践中创造的精神价值体系和执法管理规范,是广大公安监管民警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群体行为取向,也是广大公安监管民警对职业角色、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理想所持有的价值共识。其内涵是“忠诚、公正、规范、文明”。这四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辨证统一关系。忠诚要求公安监管民警把忠实于党、忠实于国家、忠实于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正要求监管民警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规范要求监管民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职责,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制度规范;文明要求公安监管民警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被监管人员人格尊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拘留所的性质和任务拘留所是依法对被决定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拘留处罚的场所。拘留所的任务是: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保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性质和任务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看守所条例》第2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以下通称“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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