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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俱乐部
释义

社团简介

地球科学俱乐部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最具特色的社团之一,她成立于1995年俱乐部以“博览求实,创新成才”为社团格言,立足科普,重点建设科研,适量发展社科。近年来社团的一系列活动在学校取得了强烈的反响,如2003年的东湖水质调查团队,2005年赴内蒙古宣传考察的“仓狼之目” 团队,2006年世界地球日光谷广场大型图片展和中国地质大学(首届)百科知识竞赛、2007年创办地大首本网络刊物《地球科学ZINE》、2008年武汉高校化石巡回展、2010年木兰山活动等,这些活动培养和提高了俱乐部成员的科技素质和实践能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了学校的学术氛围。俱乐部的各方面建设在全校的70余个社团之中位居前列,是学校学术类社团之中的佼佼者。我们将朝着打造与地大专业特色相匹配的一流社团的方向而努力。

生日

1995年3月1日,前身是1991年创办的“地球爱好者小组”和“岩矿爱好者小组”。

社团格言

博览求实,创新成才。

社团文化

友爱、互助、创新。

社团宗旨

培养和提高俱乐部成员的科技素质和科研能力,促进全校学生科普环保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人了解地球,关爱地球。

地球科学俱乐部科技部化石小组

地球科学俱乐部科技部化石小组是2008年6月经部内领导商议批准创建的,是我校第一个以化石为研究对象的专业性小组,化石爱好者小组旨在培养队员对化石的兴趣,通过野外化石采集及化石交流活动让队员认识并了解有关化石方面的知识,进而宣传化石在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和珍贵性,为保护化石资源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同时也为地质学等专业的学习打下基础。

社团所获奖项

2005年获社团联颁发的校“优秀社团”

2006年获社团联颁发的校“最具创新社团”

2007年获湖北省团委颁发的“湖北省优秀社团”

2007年获《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颁发的“全国百强社团”

2008年获校社团联颁发的“标兵社团”称号

2009年获湖北省团委颁发的“优秀社团标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纲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俱乐部是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发起并创立的,由我校对科技活动有一定兴趣和爱好,并热心参与其中的学生组成的从事科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的学生团体。

本俱乐部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并接受校学生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的领导,承认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本俱乐部旨在培养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求真务实,追求真理的科学作风,把科技活动作为其在校期间主要兴趣和热点。通过亲身参与科研项目,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增强广大同学的科技意识,浓厚我校学生科技氛围,为我校学生营造一个从事学术科技活动的良好环境,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入会条件。

本俱乐部实行个人会员制和团体会员制两种形式。

一.个人会员条件

1.个人对科技活动有兴趣,愿意接受并承认本俱乐部章程,不违规违纪。2.有创新精神和团体合作能力,能开展分工协作。

3.能够潜心研究,踏实能干。

4.缴纳一定会费。

二.团体会员条件

1.承认本俱乐部章程。

2.服从本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统一管理。

3.本身属于学生科技组织,并且愿意加入本部。

4. 缴纳一定会费

第二条.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有了解俱乐部所进行的科研项目的权利。

2.有申请参加某项科研项目研究的权利。

3.有权对俱乐部所进行监督,自由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可以自由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一切活动。

5.在俱乐部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 有退会的权利。

7.有权阅读本俱乐部地球科学相关资料和杂志期刊的权利。

8. 其它各项公民和学生权益的尊重保障权

会员除退会后,地球科学俱乐部内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会员以上权利。会员权利遭到侵犯时,会员有权向俱乐部理事会提出申诉,并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要求给予必要的赔偿。

第三条.本俱乐部会员必须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国法,校纪,社规。

2.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

3.自觉接受俱乐部的管理。

4.支持俱乐部活动,维护俱乐部声誉。

5.努力学好科技文化知识,积极从事学生科技活动。

6.向广大同学和社会宣传科技知识。

第三章 部员

第四条.地球科学俱乐部部员是地球科学俱乐部会员经过地球科学俱乐部理事会成员面试产生的。

第五条.地球科学俱乐部部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员享有的一切权利。

2.部内活动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3.部内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对部内领导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批评和建议权。

5.部门的项目的申请研究优先考虑的权利和部门自办的期刊上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第六条.地球科学俱乐部部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2. 服从部内统一领导和管理。

3.按时参加部内集会和其他活动。

4.全力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完成俱乐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维护社团形象和荣誉,扩大本部影响力。

6.努力发展新会员,扩大本部力量。

第七条.地球科学俱乐部任何部员必须切实遵循权利和义务平衡一致原则,既要享受权利,又要承担义务;凡不履行义务者,给予批评、警告、革职或除名等处分。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本俱乐部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是部员大会。部员大会对整个俱乐部全体会员负责。部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讨论部门各项计划和议案,以及修订俱乐部的章程等。

第十条.俱乐部设理事会全体成员大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正、副理事长和各职能部门正、副部长组成。在部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俱乐部的各项事务,对俱乐部全体成员负责。

第十一条.俱乐部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处理日常工作。理事长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

第十二条.对工作实行理事会负责制,定期考核俱乐部内各干部(包括正、副理事长)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俱乐部下设四个职能部门:秘书部、宣传部、科技部、外联部。

秘书部:

1.负责俱乐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财务管理、及日常文秘工作;

2.起草俱乐部重要发展计划(包括年度工作发展计划,俱乐部章程修改等),做好工作总结;

3.草拟必要的文件、报告和制度,并在上级批准后印刷;

4.召集会议,布置会场,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周末影院的影片播放事宜;

6.负责俱乐部管理干部的登记、考核与评价,为俱乐部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

宣传部:

1. 负责网页设计,负责设计与维护俱乐部的网页及网上宣传、信息查询、调研工作、此外还从事网页设计与研究工作;

2. 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3. 地学相关信息的查询和搜索工作;

4. 科普知识展板的制作工作。

科技部:

1. 与校有关部门接轨,全面负责学生科技日常事务;

2. 负责地球科学学院学生创新基地的运行;

3. 负责各兴趣小组的联系和管理;

4. 策划并举办各种科技活动。

5. 俱乐部的期刊的编辑。

外联部:

1. 负责俱乐部的外联工作(校内外:校内、各个社团及与地学相关部门;校外、中小学及企事业单位);

2. 负责联系校内外资金赞助问题;

3. 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制作各类证件等活动。

第十四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由全体会员公选的、唯一性的俱乐部最高管理部门。理事长对理事会负责。理事长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俱乐部活动

第十五条. 俱乐部日常活动内容

1. 帮助学生科技项目立项申请。

2. 承办我校各项科技成果竞赛评选。

3. 定期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等其他科普活动。

4. 读书报告经验交流会。

5. 开办有针对性的各类培训班。

6. 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

7. 与兄弟院校及其他社会学术团体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8. 开展科技论坛活动。主要包括大学生论坛、教授论坛和院士论坛。定期在主楼开展周末影院活动。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来源

本俱乐部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以及学校和地球学学学院资助的学生活动资金等。

第十七条. 活动的经费管理

俱乐部的活动经费主要由秘书部进行管理,但是必须经过俱乐部理事长签字后方可使用。

要求:1)俱乐部必须妥善管理好财务对财务出入情况作好记录,每月进行结算。

2)各部门活动所开取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俱乐部兴趣小组建设

本社团分为两个部门,一是管理部门,二是兴趣小组。一、管理部门是管理俱乐部的各项事务,即前第四章所述,管理部门的成员也可以参加个兴趣小组。二、兴趣小组具体由科技部负责联系,各兴趣小组是独立的小团体,可以在管理部门的配合下自由开展活动。各小组的正式会员都有竞选理事会的权利。小组自愿组成,小组长自由选举,只对理事会负责。

1. 项目研究兴趣小组

以具有科研实力的会员为骨干,与专业老师相联系,针对具体科研项目展开攻关,是俱乐部核心部分。

2. 科研普及兴趣小组

主要由新部员组成,是俱乐部的主体部分。通过开展科普活动,读书报告等形式加强自身科学知识学习,为后继工作打下基础。

第十八条 俱乐部将定期召开全体部员大会,其职权是:

1.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2. 修改本俱乐部章程;

3. 对本俱乐部各项制度提出修正案;

4. 表彰奖励在过去一年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和部员。

第十九条 本俱乐部聘请国内外著名教授担任顾问,指导部内工作。本俱乐部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俱乐部的荣誉会长。

第六章 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会员奖励制度

本俱乐部每一年进行“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对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奖同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一条 会员惩罚制度

1.对违反俱乐部规程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革职和退会。

2.擅自离开本协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的个人会员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本俱乐部纪律,影响俱乐部声誉者。

2.经常不履行会员义务者。

3. 违反校规校纪律受到处分者。

4. 受到法律处分者。

第二十三条 若会员要求退出本俱乐部,俱乐部理事会成员要积极挽留。若经过多次挽留无用者,俱乐部予以退会,注销其会籍。其所缴纳会费不再退还。

第二十四条 以俱乐部名义开展活动须经理事会和指导老师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后,其会籍将自动取消。

第二十六条 非俱乐部会员要求加入本部者,须向俱乐部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经过理事会批准后建立其会籍。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内任何管理干部不得以权谋私,一经查处,即革除其职务并注销其会籍。

第七章 干部任免办法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在指导教师及上一届理事会成员的监督下民主选举产生,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理事会也是唯一性的俱乐部最高管理部门,理事长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 理事长也由民主选举产生,并经过指导教师和理事会考核后上任。其负责日常工作和各部门的管理。

第三十条 地球科学俱乐部于每年上半年五月份举办下一届理事会和理事长的竞选。

第三十一条 地球科学俱乐部在罢免不履行职责的干部时候,需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被罢免的干部职位由理事长提名另择有能力才干者者担任,干部,宁缺毋滥。在该职位未找到新的干部时,由理事长提议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的管理干部如果主动辞职,须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理事会应该积极挽留,如却不能挽留者。理事会经过讨论批准申请人后,申请人方可离职,否则示为不履行干部职责处理。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理事会有权向俱乐部部员大会申诉罢免不称职的理事长的权利,一旦三分之二以上的部员通过,该理事长的职权自动解除,新理事长由本俱乐部指导教师提名并由理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的干部应该尽可能择选俱乐部会员中有真才实干者担任,理事会应尽量发掘俱乐部的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地球科学俱乐部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俱乐部理事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 本俱乐部章程至2005年9月30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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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