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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释义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文件

岳办发〔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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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2010年2月23日)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城市社区基础工作

1.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优、精、强”的要求,采取民主选举、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办法,依法选聘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严格控制社区工作者人数。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由市委党校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社区工作者由县市区委党校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3天。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占社区居民总数的比例逐年提高。

2.加强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居民代表,形成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加强居务公开,设立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财务收支等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科学界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职能职责,凡属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委会;凡需由社区居委会协办的事项,相关单位应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委会办理的相关服务事项,应当权责统一、保障经费。

3.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国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需配置“三室三中心”,即办公室、警务室、党建活动室和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不低于30平方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每万名居民拥有4个以上室外休闲、娱乐活动场地和服务设施。积极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活动,统一社区名称标识,统一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社区只悬挂“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两块标识牌。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各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市中心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达标的,采取新建、改建、置换和购买等多种方式,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部达标。凡新开发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和住房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先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应提前介入并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开发建设单位要按其开发建筑面积,同步建设规定比例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或等量配套建设资金),并无偿提供给社区,其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规划、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应严格把关,对应当建设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而未建设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开发建设单位信用档案。

4.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物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形成共驻共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内部服务设施定期向居民开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大力发展家政、物业管理、居家养老、职业介绍等社区便民服务业,推进服务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社会化,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二、改进城市社区管理服务

5.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办社区大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居民依法维护正当权益,教育居民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社区每年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争当守法公民。积极开展主题讨论活动和文明家庭、和睦家庭、卫生家庭、书香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社区居民文化体育活动。

6.积极调解民间纠纷。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牵头,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和德高望重的居民代表等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成立楼道党小组,协助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尽量让问题和矛盾不出楼组。社区工作者应经常走访本社区居民,及时收集、整理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并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7.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设置社区警务室,由派出所推荐一名社区民警通过民主选举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综合治理社区违法行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要经常接待处理社区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不稳定事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8.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应急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文明创建等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居民总数的60%;配合做好低保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服务工作,劳动就业服务和社区居民的社保医保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建立社区“慈善超市”,对困难群众的帮扶率达到100%;鼓励社区志愿者经常为孤寡老人、病困家庭和社区环境保护提供义务服务;设置社区服务热线,整合社区医疗、家政、维护、养老等各种社区服务信息,及时、便捷服务居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社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工作。

三、强化城市社区建设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是市中心城区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社区机构设置、社区规划制定、社区基础建设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市、区领导干部和市、区直属部门联点帮扶中心城区社区制度,定期深入社区开展调查研究,为社区建设排忧解难。

10.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要求落实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注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或择优选拔充实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

11.加大经费投入。市中心城区各区财政要将社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到市中心城区的特殊情况,从今年起,市财政对市中心城区各社区每年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进一步落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经费,对今年按时完成新建、改扩建任务的社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补助。

12.严格工作考核。将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建设民本岳阳综合考评和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双服务、双评议”(机关部门服务社区、社区服务居民;居民评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评议机关部门)活动,对社区的考核以群众高兴、满意、认可为工作标准,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科学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及评先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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