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意见 |
释义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06〕15号)文件精神,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我州城乡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为我州城乡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推出提升我州对外形象、扩大我州对外影响的文化精品。结合我州实际,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向全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我州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坚持资源整合、项目带动,坚持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 坚持发展以布依族、苗族文化为重点的民族文化,以红军长征经过黔西南和作为二战时期“史迪威公路”形象标识的晴隆二十四道拐为主的红色文化,以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的旅游文化,以绿色消费、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物以及花、鸟、竹、石、茶为重点的生态文化。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束缚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做法、规定和体制性障碍有效破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州广播有效覆盖率达到95%,电视覆盖率达到98%,乡镇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村有文化活动场所;文化产业有新的突破,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增长16%,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旅游文化、生态文化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文艺演出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休闲娱乐业初步形成,文化旅游商品形成规模生产(以上简称四化四业一品),发展一批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企业,创作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文艺作品,初步建成“五馆合一”的黔西南州民族文化宫。 二、工作重点 (四)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1、对现有文化事业单位明确不同改革要求: ——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必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党报、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的艺术团体,实行事业体制,由政府重点扶持。党报、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要坚持党管媒体、党管干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保证完成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科研任务,面向社会,加强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提供对策建议。体现民族特色的艺术团体要面向群众,开拓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新闻媒体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以及影视剧、体育、综艺、娱乐等节目制作与销售部门,可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进行市场运作,为主业服务。主管单位和出资人要切实加强对剥离企业的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和监督。 2、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财政性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全州财政性文化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按比例匹配文化项目资金,重点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文物和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镇)、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社会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镇)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的创建和测评中,将有一定规模、水平和特色的文化基础设施作为硬指标进行考核。支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农村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黔党办发〔2006〕7号),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逐步完成“五馆合一”的黔西南州民族文化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对有重大影响的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传承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必要的补助和奖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中鼓励捐赠和赞助的有关规定,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多方筹资,建设黔西南民族文化宫、兴义民族一条街等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公益文化设施。 3、改进和完善政府扶持方式。建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实施文艺影视创作、演出和理论研究精品工程,实行项目预算,以项目投入为手段,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重心落实到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而进行的重大项目运作上。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自有场所举办文化活动取得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用于加强和改善公益性文化服务。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对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产、建筑物依法进行经营、租赁、转让,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建筑物进行经营、租赁、转让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 4、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不得相互混岗。事业单位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 (五)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1、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的转制。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不良资产核销等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资产授权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过程中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按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应该实行有偿使用的,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处置,享受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转制后采取易地搬迁改造等方式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可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做法进行返还,用于转制保障。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与发展项目的实施结合进行。 2、切实做好转制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执行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富余人员。 (六)有效推进文化领域结构调整 1、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把盘活国有文化资产存量和优化国有文化资产存量有机结合起来,用新的体制机制扩大国有文化资产增量,在扩大增量中进一步优化和盘活存量,解决国有文化资产不经营文化产品、效益不高、闲置浪费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经营性文化产业资源。 2、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州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各县市政府每年也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主要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国家、省和州、县市鼓励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对我州经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执行中央、省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把文化产业全面纳入贷款范围,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有关部门对文化企业办理抵押、担保、评估等有关手续要给予支持和优惠,以增加引导信贷投入的可操作性。鼓励建立适用于文化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应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优先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力启动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吸引各方力量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形成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民间、境外等多方面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争取组建文化企业集团,认真落实黔党发〔2006〕15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 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和《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积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国家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充分利用税收、建设、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强做大。 4、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定位全州各县市民族民间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及组合优势,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过程中避免结构趋同,减少重复建设。兴义市要依托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充分发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密集和文化资产存量较大的优势,以重大项目的实施为载体,推动区域内外文化生产力要素有效聚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上规模、提档次、增效益,构建门类较全、支柱较多、综合实力较强的文化产业体系。根据我州民族民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贞丰、安龙、兴仁、晴隆、普安、册亨、望谟、顶效要充分挖掘提升民族民间歌舞文化、传统节庆习俗文化、工艺美术文化等的内涵,面向市场,结合区域特点,突出地方特色。 5、促进文化产业升级。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营销模式,延伸产业链。发展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印刷出版、动漫和网络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建设大容量的数字化文化资源库,推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移动通讯的互动融合。加快技术设备更新,统一技术标准,建设先进安全的现代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促进网络整合,更好地利用和发挥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延伸文化产业链的平台功能。提升研发能力,努力抢占文化科技竞争的制高点。 (七)打造特色文化 1、打造民族文化。充分挖掘、整理、包装和利用好我州丰富而优秀的布依族、苗族、彝族等民族文化资源,使其转化为产业资源和市场资源。一是着力打造民族音乐,创作一首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歌曲。二是着力打造民族歌舞,创作一台以布依八音坐唱、彝族舞蹈《晴隆阿妹戚托》等为代表的充分展现黔西南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歌舞。三是着力打造民族服饰,制作充分展现民族元素,体现我州特色的民族服饰并形成规模生产。四是着力打造一批布依族、苗族民居,使之成为展示我州民族文化的基地。五是着力打造民族特色食品。六是收集、整理一批民族古籍。七是继续举办好布依风情节、苗族风情节、布依歌节等民族节日,扩大黔西南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提高黔西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打造红色文化。深入挖掘和系统总结我州红色文化历史,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一是以贞丰白层古渡口、兴义威舍猪场红军纪念馆为主展示中央红军过黔西南的历史。二是以望谟卡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黔西南的发展历史和红七军在黔西南的活动、罗盘区游击队历史。三是以晴隆二十四道拐为重点的抗战文化。 3、打造旅游文化。一是打造以“中国金州”为代表的品牌旅游文化。二是打造以马岭河峡谷、万峰林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万峰湖、贞丰双乳峰为主的“喀斯特精华之旅”文化。三是打造以何应钦故居、刘氏庄园、南明皇宫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四是打造以我州名优小吃、风味食品、茶叶等优质农产品、白酒等优质饮料为重点的饮食文化。为优美的山水风光注入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 4、打造生态文化。一是强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素质,鼓励绿色消费。二是树立生态文化理念。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绿色消费文化、森林文化、草地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以及花、鸟、竹、草、石、茶文化,大力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大力推广“晴隆模式”、“顶坛模式”、“坪上模式”、“者楼模式”,开展石漠化治理,保护森林草地资源,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四是注重环境保护,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的最佳人居环境。 (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1、发展文艺演出业。鼓励、引导和扶持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团体创作具有黔西南特色的民族音乐、舞蹈,以国家级水平为目标发展布依族歌舞,鼓励、支持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逐步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和歌舞节目要求的演出场所,抓好国家级、省级风景区文艺节目演出,增加游客在我州行程中的文艺演出项目。继续办好“多彩贵州”系列活动、黔西南州春节联欢晚会、“六月六”布依风情节、“八月八”苗族风情节、“查白”歌节等民族节日,切实抓好景区、景点突出民族特色的歌舞演出以及各种公益性和营业性演出。 2、发展广播影视业。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成黔西南州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今年8月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开播,力争2010年前实现州所在地的有线电视数字化,完成全州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广播综合覆盖人口300万人,有效覆盖率95%,电视综合覆盖人口310万人,覆盖率98%。有线电视用户达15万户,形成有线与无线、开路电视与有线电视共同覆盖、广播与电视共同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继续实施“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满足农村群众对电影的需求。 3、发展新闻出版业。坚持党管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发展报刊业、包装装潢印刷业、音像业、广告创意制作业、网络传输业等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的同时,形成产业规模和市场优势。引导企业树立文化品牌意识,及时注册具有文化特色的商标、版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办好《黔西南日报》、《今日黔西南》、《黔西南工作》、《金三角》、《黔西南社会科学》等刊物,办好“中国金州网”、“金州在线”等网站。加强多元化发展格局,积极发展印刷、广告业,开展新闻培训。新华书店在搞好发行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4、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业。以群众休闲娱乐需求和旅游需求为导向,发展广大人民乐于参与的群众艺术、乡村旅游等自娱自乐项目。发展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的文化、体育休闲娱乐项目。发展多功能、综合性、文明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投入文化娱乐业。 (九)发展文化旅游商品 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我州文化企业、科研院所、民族民间艺人等设计、制作、生产包含我州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内容主要有以黄金为代表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以贵州龙化石、铜车马等为代表的文物仿制品,以刺绣、布依服饰、苗族服饰等为代表的民族服饰,以茶叶、花椒、清真食品、萨其玛等为代表的优质农产品和名、特优食品,使之成为文化旅游商品。 (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1、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加快建立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文艺演出、文艺培训、休闲娱乐、影视等文化产品的中心市场,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 2、大力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积极推进现代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文化产品流通业态,推进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扶持农村连锁网点,建立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剧目的现代市场营销系统。 3、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努力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文化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行业组织建设。 4、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健全市场规则,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十一)健全宏观管理体制 1、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预报、引导、奖惩、调节、责任、监督、保障、应对等机制。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行政部门逐步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公信力。 3、狠抓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认识解决人才瓶颈的制约是加快我州文化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加强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新的人才培养、引进和选拔机制,着力培养、引进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艺术人才以及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注意保护和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性。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将工作做细做实,有计划、有安排,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关部门要落实中央、省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制定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使文化体制改革与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相衔接,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试点地区、单位事关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要按规定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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