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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共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关于建立黔西南州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释义

各县、市(区)教育局、州直学校: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代代相传,永远不衰的伟大事业,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关工委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4]8号、16号文件精神统领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德育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民族、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持续不断地充分发挥关工委的育人功能,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新的贡献,有必要建立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长效工作机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保障机制

1、关工委是在党委(党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的,广泛团结热心教育的自愿者参与的,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是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要重视关工委工作,支持关工委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2、要把关工委作为教育系统培养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组织和机构,将关工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督导,年终统一总结评比,统一表彰奖励。要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关工委工作,转发关工委重要工作文件,协调党政有关部门积极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工作。

3、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关工委工作,确定党政领导各一名,分别担任名誉主任和第一主任,退休的老同志可担任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有关科室领导作成员。关工委要有办公室和牌子,担任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的老同志要有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在职同志(专职)担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关工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领导同志工作变动,应及时确定新的分管领导,保证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关工委的工作和活动经费以及用车、差旅费报销、报刊杂志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关工委工作不断发展。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在健康、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重大节日给予慰问。对经领导批准,聘请在固定岗位上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要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或给予适当补贴。对作出突出成绩的老同志,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学习机会和学习材料,传达、发给有关文件,通报有关情况,参加有关会议,使他们知情应时,跟上时代的发展。

二、切实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机制

1、要在进一步加强现有各级关工委组织的基础上,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把关工委组织向乡、镇、办教辅站,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大专院校所属二级院校(系)延伸发展,扩大工作覆盖面。

2、配强配齐各级关工委组织常务工作领导人员。各级教育局、州直学校,要重视把从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或退居二线的身体较健康、综合素质好、愿意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选配为关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各级关工委负责常务工作的领导同志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

3、广泛发动组织老同志(特别是新近退休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扩大参与面,壮大志愿者队伍。参加关工委工作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要达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总数的25%以上。

4、对参与关工委工作的“五老”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以总结经验代训等多种形式,通过培训让“五老”人员明确关工委的性质、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如何开展工作。

5、各级关工委可根据“五老”人员的专长和爱好,组成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报告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研员、校外教育的辅导员、优良传统的宣传员、文化市场和未成年人校外场所的监督员、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员、家长学校的教员等队伍,就地就近、积极主动、量力而行的对青少年开展教育、关爱、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老同志具有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的政治优势、威望优势、经验优势、时空优势、亲情优势和作用。

6、各级关工委可充分利用有利于青少年教育的资源和场所,组织青少年参观学习、开展教育和文体等活动。

三、坚持以德育为主线,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完善活动工作机制

1、关工委要围绕党和国家及教育部门、学校的中心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对青少年进行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励青少年,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青少年,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青少年的行为。

3、为促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奉献力量,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历史事件,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和辉煌成就,从青少年的特点出发,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教育,进行中国近现代史、国情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自觉抵制资产阶级和封建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进行道德品质和民主法制教育。关工委要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对青少年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并与实施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组织青少年参与农村“三无两有”(无辍学、无犯罪、无不孝子女和青年有技术、少年有文化)、社区“老少共建”(发挥社区中“五老”的作用,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实现老年和青少年在党组织领导下,共同建设文明社区)、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要根据国家普法教育的安排,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法制课要做到“四落实”(教学计划落实、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大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和纪律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遵守校纪校规。教育青少年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做好失足和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进行共产党、共青团等基本知识教育。关工委应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使青少年了解共产党的成长、奋斗、发展的历史,树立“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的理念,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6、进行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教育。关工委要发挥老教师学术造诣较高和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势,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创建优良校风。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开展对青年干部、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为加强师德教风建设,为造就一支青年干部和教师的骨干队伍出力献策。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学习态度和方法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崇尚科学、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课外科学、文化、健身和社会实践、文化社团、兴趣小组等活动,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培养他们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提高他们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思想、技能和体魄。根据青少年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化解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7、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关工委要协助配合教育部门和妇联举办家长学校。全州中小学、幼儿园都要依托现有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学校要做到“五落实”(领导落实、师资落实、教材落实、教学落实、管理落实)。在巩固、提高县、市城区家长学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乡村连锁式”家长学校,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家长学校的工作。办好“示范性家长学校”,州、县、市(区)、乡、镇、办都要有自己的示范性家长学校。对办家长学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家长学校”和“五老”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

8、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关爱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关工委要创新思路,积极呼吁、推动、组织关心帮助贫困、残障、失辍学、失足青少年、失亲青少年、留守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帮困助学活动,从实际出发,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积极开拓工作领域,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创造公平发展的条件,从点点滴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就学、就业机会,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

9、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是关工委对青少年实施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经常性工作任务。每年国家教育部关工委和省关工委都有一个主题教育活动,要按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做好工作,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要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查阅资料、独立完成读书心得的能力,使主题教育的思想通过学生的独立工作内化为他们自己的行为。

10、开展调查研究。关工委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教育部门的任务,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青年干部、教师与青少年的思想脉搏和现实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安排,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供领导推动工作和决策参考。可接受单位的委托,参与某项重要任务的策划和实施等工作。

11、以点带面,指导推动关工委工作的开展。各级关工委要重点培养1-2个典型,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形成本单位、本系统关工委工作的示范典型。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

1、各级关工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学习、会议、请示汇报、计划总结、表彰奖励以及文书档案等规章制度;按制度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关工委应向本级党政领导经常汇报工作,使党政领导及时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2、加强学习、理论研究和作风建设。关工委要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制度(平时个人自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和提高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要充分利用《黔西南教育》等刊物,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讨这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思想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及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深化对关工委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3、关工委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要有检查,年终要有总结。关工委领导成员要坚持每月一次碰头会,半年一次工作交流会。

4、建立简报制度。各级关工委要坚持每月一期或一事一报制度,及时交流信息、相互借鉴,推动工作。

5、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州每3年,县、市(区)每2年,乡、镇、办和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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