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职业董秘 |
释义 | 定义在公司总经理、副总以及财务总监尚未真正实现“职业经理人”之前,董秘这一职业,伴随过去两年IPO数量的激增,迅速转化为“职业董秘”。 职业董秘往往在公司上市之前一年进入,在公司上市之后一年退出,而随着董秘职位越来越职业化,董秘在上市公司供职的时间也越来越短。 职业董秘 - 职能作用对于没有上市的公司来说,董秘意味着办公室主任,承揽公司一切杂活,但凡找不到对应的职能部门,所有的工作都是董秘办理。 不过,时过境迁,一旦将上市提上日程,董秘的作用就凸显出来。做了几十年技术工作,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对资本市场毫不了解,临时补课来不及,只能从别处挖来一个。 职业董秘的来源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证券公司,二是律师事务所,三是会计所,当然最好是能从券商投行挖一个保代过来,保代对关乎上市的所有程序都十分了解,既懂会计又懂法律,还能把握上市节奏。 职业董秘 - 生存现状根据理财周报数据统计,2009年IPO重启以来,共有128家公司的董秘在公司上市前入职上市后离职,其中96人离职后不担任任何职务,离职最快的是今年9月29日上市的丰林集团董秘,以上市后12天离职,成为已离任董秘中最“短命”董秘。 董秘行业里,没有固定的俱乐部之类,但深交所每年举办的多场董秘培训活动为董秘交流提供了平台。同一批上市的公司之间,董秘之间互相熟悉,对很多政策和市场信息都会互通有无。 而在董秘圈子之外,董秘与PE之间的协作,也在为上市公司源源不断提供人选。宁夏一家拟上市公司便是如此,上市之前,寻遍公司,也没有一人可以担任董秘一职,这时候PE伸出援手,提供了董秘一职。 拟上市公司,会备齐全套人马,不仅提供董秘,还可以提供财务总监、监事会成员等,等到公司上市,一队人马即告撤离。寻找下一个目标。 事实上,一旦亲历一家公司上市,就会对上市流程熟悉很多,即使只是担任证券代表,也会受到同行业公司的青睐与挖角。 职业董秘 - 问题所在董秘作为上市公司对外发言人和对外窗口,被上海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为“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受处罚时,董秘往往是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不规范,股东会未能及时召开,董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与董秘的责任相比较,董秘的权利却很难得到保障。董秘不是董事,对公司决策没有投票权,对财务、经营等都没有直接干涉的权利,只能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法律条文,常敲边鼓,避免违规。 与干涉决策相比,董秘最需要的是知情权,对自己公司了如指掌,才能确定哪些应该披露,哪些应该送审。 但在A股的上市公司,拥有知情权意味着有权利窥探各位股东和企业高管的秘密所在,虽然法律赋予了董秘这样的权利,但在公司上市之后实际经营过程当中,董秘的工作已经不仅限于走程序,套规章,而是一项艺术,一种平衡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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