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东经济合作区 |
释义 | 浙东经济合作区是地域相连的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嘉兴五市(一个计划单列市四个地级市),遵循平等互利原则,自愿组合的跨地区、开放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区域合作组织之一。它位于中国黄金海岸线的中段,是浙江东部沿海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上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濒东海,南接温州、金华、丽水,西连杭州、湖州,北临苏州、上海,下辖37个县(市)区,陆地面积3.2387万平方公里,占浙江省的31.13%,大陆架海域面积11.564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810公里,人口约1984.27万人,占浙江省总人口的39.2%。 合作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联合开发、共同繁荣”为宗旨,遵循“扬长避短、协调发展、密切合作、讲求实效”的准则,以经济合作为纽带,逐步实施“立足浙东、服务全省、联系华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促进五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是浙东经济合作区最高协调机构,它脱胎于1986年创建的浙东四地市协作联谊会,1988年升格为浙东四地市市长、专员联席会议,1994年改称为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2008年嘉兴市加入浙东经济合作区。 市长联席会议每年在五市轮流举行。由各市市长率团出席,主要研究和商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总结一年来合作区的工作,明确下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为区内各行业跨地区合作创造条件,联手统筹整合,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推进经济合作与发展。 合作区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五名:由五市政府秘书长、协作办主任分别担任。轮值主席方政府秘书长为执行秘书长。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对市长联席会议负责,主要研究办公室提交的重要事项,讨论并落实召开市长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会议由执行秘书长召集。同时,每年召开二至三次工作会议,由轮值方政府协作办(发改委、经合办)主任召集,各市协作办(发改委、经合办)主任、联络员和浙东办人员参加。对秘书长联席会议负责,商讨贯彻市长联席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的落实措施,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公室提交的重要事项,听取专业组工作汇报,做好市长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 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合作区常设办事机构,于1998年2月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宁波市。办公室在合作区秘书长、副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处理市长联席会议闭会期间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督促合作发展规划及市长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协助秘书长、副秘书长督查、了解贯彻市长联席会议精神和各专业组活动情况,及时向五市市长、秘书长及有关部门汇报;组织调研、出访考察及搜集需提交市长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事宜等。 市长联席会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下设若干专业组,现已成立交通、旅游、金融、外经贸、商贸、渔业、工业、科技、公安、港口、环保十一个专业组,随着合作领域的扩大,成立新的专业组。每年由各专业组牵头单位召集成员单位,不定期举行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市长联席会议精神,制定加强行业、专业之间合作的措施,并在每年市长联席会议上向大会作一年来工作和下年度主要任务的汇报。 浙东经济合作区成立至今,市长联席会议已经召开了18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6年至1988年,也就是协作联谊会阶段,或者说是浙东各市合作的萌芽阶段,主要是相关政府部门联络感情,交流信息,推动部门合作;第二阶段是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是浙东各市合作的起步阶段,主要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进行物物互换调剂,合作以务虚为主逐步转向务实;第三阶段始于1994,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开始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全面探索区域在整体工作思路和企业联合方面的突破,合作面不断拓宽,深度不断加大,层次不断提高。 其中第三个阶段又可分为三个时间段:一是1994年至1997年,是全面合作的准备阶段,相继成立了11个专业组,合作从经济部门拓宽到社会发展领域,并成立了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区域合作的协调服务;二是1997年至2001年,全面合作的起步阶段,通过调查研究和协调,制订了专业合作规划和章程,系统地推进区域合作;三是2002年至今,是全面合作的提升阶段,以实施专题合作方式同专业组日常工作相结合,每年确定重点专题为龙头,带动全面合作。 20多年来,浙东各市通过市长联席会议,不断加强区域合作交流,有效地推进了区域港口一体化、区域大交通体系建设、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国内外市场联手拓展、科技金融等经济社会各方面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各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合作区以占全省31%的面积,创造了超过50%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外贸出口总额,浙东都市经济圈雏形初步形成,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跨地区、开放型、比较有活力的经济合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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