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鎛 |
释义 | 赵鎛(1906—1941) 陕西府谷人。革命烈士。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受党 的派遣到广州黄埔军校学习,任中共地下连支部书记。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他遵 照党的指示, 在北平、天津一带从事地下工作,曾两次被捕,坐牢7年。在狱中, 他担任党支部委员和学习委员会委员,与薄一波、杨献珍等一起组织难友坚持斗争, 后经组织营救出狱。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任中共冀南区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鲁西区党委组织部长。 1940年3月,调任中共鲁南区委书记兼鲁南军区政委。他到 鲁南后与主力部队一一五师密切配合,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建立健全了地区 一级党的领导机构,统一了鲁南地区的抗日群众组织,壮大了抗日武装力量,并按 “三三制”原则,建立了各级抗日民主政权,使鲁南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1941 年10月27日,国民党军突然袭击鲁南区党委机关,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银厂惨案”。 他本已突出重围,但为抢救党的绝密文件,又只身返回,不幸被捕。敌人的诱降和 酷刑,都不能动摇他的共产主义信念。11月13日深夜,敌人将他押赴九女山下活埋。 临刑前,他向国民党士兵发表了义正辞严的演说,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卖国求荣的 罪行。然后高呼革命口号,从容就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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