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张家界市物价局
释义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10〕3号)和《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委〔2010〕8号),设立张家界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的价格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价格管理的具体办法;研究、拟订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三)负责价格预警与调控,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五)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旅游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费用的监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六)拟订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旅游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七)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

(八)根据国家、省价格部门的要求,组织对全市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九)依法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旅游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并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价格公示、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诉讼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十)负责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市际间、区县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协调、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和价格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接待、普法、法规、综治工作;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审批事项和价格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管价权限负责全市教育收费监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培训班收费的审核和监管工作,核发《收费许可证》,并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检年审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清理整顿乱收费。

(三)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全市工农业生产资料、大宗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燃气、成品油、民用爆破器材及配送服务、生活必需品价格及同类产品的价格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价格及民航、铁路的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价格及其附加和地方电网小水电上网价格的监管以及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延伸服务、电力工程等与电力相关的价费监管;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上述价格调整、改革方案;研究撰写和调整市管上述商品价格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和审批属于市管商品价格和经营差率;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价格补偿及优惠政策;协调、仲裁商品价格争议。

(四)服务价格管理科。

组织实施《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依照管价权限负责审核全市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审核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房价格及基准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费用收费标准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服务、医用材料、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的价格管理和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药品及医用材料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管理邮政、电信资费、有线电视、殡葬服务、垃圾处理、环卫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停放等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管辖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和服务价格年检年审工作。

(五)旅游价格管理科。

依照管价权限负责旅游价格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游览参观点门票及运载工具、文化演艺场所、旅游餐饮、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业、旅游客运包车、旅行社对外报价等旅游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接待停车场所收费标准的审核与监管。

(六)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金拨付、报销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协助会计核算中心做好相关财务报表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含物价检查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机关后勤服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张家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张家界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副处级。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及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价格举报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全市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标价签的监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价格诚信建设;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服务站和其他群众价格监督组织的业务指导。设4个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科(市价格举报中心),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张家界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为张家界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和按照《价格法》规定开展的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审核工作;按照权限对进入价格听证目录的部分国家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和成本审核;开展工农产品成本价格预测和成本资料的开发利用,为上级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所辖区域内的各类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开展需要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需开展成本调查审核的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审核工作;负责价格暴利、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认定。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行政编制为3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6: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