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25日,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综合协调管理进入中心各单位有关事务的机构,行政级别正处级,属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投资服务科、督察科四个科,进驻窗口单位33个,特派员单位5个,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工作站。 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八年来,围绕实现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便民高效的目标;政府职能的转变,机关作风的转变”开展工作。中心致力于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运行机制,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的运行模式,总结“五个一”、“五个确保”的运行机制,创新“四化十二制”的管理服务方式,积极推行 “简化手续、充分授权、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错案追究”的“一站式”窗口管理机制。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先后制定了110多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做到“十统一”,窗口管理做到“两检查三到位”,建立窗口审批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和通报制度,完善“科学评价、量化管理、全面监督、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同时,建设了湛江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市47个部门共638项审批事项纳入政府网上审批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实时、同步、准确的数据。 目前,33个窗口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及一般办事事项),共468项,占70%;其余事项基本进入本局办事大厅。据统计,至2011年3月中心窗口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办件970136件,其中即办件703243件,承诺件266893件,办结率100%,回访办事群众3.75万人次,群众满意率99.9%。 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政府机关的一面旗帜”,开拓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中心的各项任务。中心2005年1月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连续六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两次被市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多次被评为固本强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 机构职能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职能: (一)组织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实行集中办公,改进机关作风,创新政府管理,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 (二)组织、指导督促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和特派员单位,实行报批与审批分离,收费开票与收款分开,搞好依法行政和反腐保廉工作。 (三)协调管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有关审批业务,召集有部门研究投资审批工作,组织联合审批,裁定或转报投资审批有异议的事项,督促审批单位办妥有关审批手续。 (四)与职能部门共同管理各“窗口”单位和特派员单位的工作,对“窗口”和特派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其奖励、晋升、惩罚、调换、提拔使用提出建议。 (五)协调政服务中心内部机构运作,协助搞好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 (六)督促有关部门执行落实投资优惠政策,协助监察部门处理投资者投诉。 (七)具体指导、协调进驻政服务中心各单位办事“窗口”有序、高效运作,改善优化投资和办事环境。、 (八)为内外投资者、市民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机构组成 主任、党组书记:李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党组成员:陈琼、贾建平、符中煌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李海珊、廖广智 领导分工 李 卫主任: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和财务工作; 陈 琼:分管监察工作; 贾建平:分管投资服务科工作; 符中煌:分管督察科和电子政务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李海珊副调研员:分管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协管人事、监察工作; 廖广智副调研员:分管综合协调科(除电子政务和财务以外)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行政服务中心日常事务;草拟重要公文,综合机关信息;负责文电处理、印章、人事劳资、档案、保密、接待、财务、物业、计生、保安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内不机构运作,综合分析“窗口”业务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跟踪督办各办事“窗口”受理事项,实施规范化管理;协助督察科查处投资者投诉。 投资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事指引和报批业务咨询;开办投资报批代理业务,统一办理各项投资报批、交费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批,为境内外投资客商开展有偿服务。 督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跟踪督察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监督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廉政建设;监督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的运作;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有关投资服务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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