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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詹姆斯·哈威·鲁滨逊
释义

个人履历

詹姆斯·哈威·鲁滨逊(JamesHarvey Robinson,1863.6.29-1936.2.16)美国历史学家,20世纪初美国“新史学派”的奠基人和倡导者。他于1863年生在美国伊利诺州的布鲁明顿市。父亲是当地银行的创办人,家境富裕。1884年他入哈佛大学学习文学,1888年获文学硕士,同年进入德国弗赖堡大学,师从史学教授爱德华·霍尔斯特(全名:爱德华·赫尔曼·冯·霍尔斯特,Hermann Eduard von Holst,1841-1904)习欧洲中古和近代初期史,1890年获弗赖堡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1891-1895年间他在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执教。1895年被聘为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欧洲史教授,执教至1919年为止,在哥伦比亚大学工作了2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他因和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意见不合,又因继承了大笔遗产,便退出该大学。1919年,在多洛兹·潘恩·惠特尼(DorothyPayne Whitney)的财富资助下,鲁滨逊与历史学家查尔士·比尔德(Charles A. Beard)、经济学家范伯伦(Thorstein Veblen)与罗宾森(James Harvey Robinson)以及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等人共同在纽约创办“社会研究新学院”(后改名为新学院大学),任执行委员会主席。创始人中一些人原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因为宣扬和平主义理念遭到校方言论箝制,故图思建立一个能自由表达进步思想的成人教育机构,成立宗旨为一个宣扬进步理念的成人教育机构。后因该校发起人之间意见分歧,鲁滨逊遂辞职。1902-1920间,他曾兼任美国历史协会主办的“美国历史评论”副主编,1929年他当选为美国历史学协会主席,1936年在纽约去世。

主要著作

1.《西欧史》,1903年初版

2.《近代欧洲的发展》,与比尔德合编,1907年初版

3.《欧洲近代史资料集》(两册,1908年初版)

4.《新史学》,191I年

5.《欧洲通史》,与布累斯提德合编,上下两册,1916年初版

史学主张

詹姆斯·哈威·鲁滨逊对历史学的基本主张概括有以下几点:

一、把历史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人类既往的全部活动,他说道:“从广义来说,一切关于人类在世界上出现以来所做的、或所想的事业与痕迹,都包括在历史范围之内。大到可以描述各民族的兴亡,小到描写一个最平凡的人物的习惯和感情。”

二、用综合的观点来解释和分析历史事实,他说道:“新史学正在摆脱从前那些对研究历史的种种限制。历史研究将来总会有意识地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它一定能够利用人类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所做的与人类相关的种种发现。发现。最近五十年来这些发现曾经帮助我们对于人类的起源、发展和前景等观念发生了巨大革命。在这最近的半个世纪中,没有一门有机科学,或无机科学不发生过变化的,而且还增添了许多新的科学,这些科学的名字都是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历史学家所不知道的。根据上述情况,历史这门科学也就必然已被卷入这个革命潮流中去。”

三、用进化的眼光考察历史变化,把人类历史看成为一个“继续不断的”成长过程。他说道:“我们不应鼓把历史学看作是一门停滞不前的学问,它只有通过改进研究方法,搜集、批评和融化新的资料才能获得发展。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历史学的理想和目的应该伴随着社会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而变化,而且历史这门学问将来在我们学术生活里应核占有比从前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研究历史的功用在于帮助人们了解现状和推测未来。

五、利用历史知识来为社会造福。J.H.鲁滨逊的这些观点,风行一时,影响了美国一大批卓有成就的史学家。也奠定了他作为美国新史学一代宗师的学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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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7: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