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曾学传 |
释义 | 曾学传(公元1858~1930年),又名绍新,字习之,晚年自号皂江逸叟,世居县城。祖父瑞三,教私塾。父光宇,是小商。幼随祖父读书,祖父殁,延师授业。18岁应童子试,名列前茅,补为廪生,锐意功名,勤习举业,常自比于古代良相伊尹、吕尚。不料连续3次参加乡试都名落孙山,遂决意不再追求功名,转而立志终身从事教育,潜心著述。 23岁即设馆授徒,历时20余年。后在成都存古学堂教经学,继任四川国学院院长。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废科举、兴学堂,学传被四川省学务处委为温江学务总理,掌管全县学务。乃将万春书院改为师范传习所,培养初等小学师资,并亲自教授修身、讲经、历史、地理、格致等科。次年,师范传习所改为温江高等小学堂,学传兼任该校监督(校长)。在管理日常校务和全县学务的同时,用一年多的时间,为该校编写出历史、地理、物产等教材。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到民国10年,先后执教于成都甲种工业学校、四川高等学堂、四川法政学堂、四川铁道学堂和陆军弁目速成学堂。后返县创办皂江学社和国粹班,亲自讲授国语。民国11年,出任温江县第一高级小学校长,直至病逝。学传从事教育工作五十年如一日,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言传身教,严于律己,深受学生崇敬,亦为县人所推重,尊之为“曾大圣人”或“皂江先生”。 学传一生尊孔崇儒,笃信程朱理学,提倡常与变的哲理。他认为孔孟之道的中心思想是“仁”。孔孟所谓的“性”是“仁义礼智之性,为人所固有”。主张治学和做人的要旨是去物欲,复本性。推崇程朱理学是“始接孟子垂绝之绪,得孔子之正传”,认为“不学孔道,人类相率而为禽兽,则道德丧,纲常灭绝,天下国家何能保存”,并以继承儒家道统为己任。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与门人彭芸生(崇庆县人)在成都创立“国粹学会”,继又组建“常学会”、“教育研究会”、“中华国粹学会”等研究孔孟之学的学术团体。民国2年,复在成都发起“孔教扶轮会”,并作为代表赴山东阙里参加全国孔教会。次年孔教扶轮会并入上海孔教总会后,改为四川支会,学传任会长。同年,他倡导成立孔教会温江支会,并兼任会长,曾上书北京临时参、众两院,请定孔教为国教,未被采纳。 学传出于爱国热忱,竭力赞扬“戊戌变法”,对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十分敬仰,称“维新党人,政府之寇仇,中国之志士也”。对清政府丧权辱国、镇压民众的行为深恶痛绝。对清政府逮捕台湾抗日志士简大狮解送日本的事件义愤填膺,特撰《台民简大狮事》一文严加痛斥。辛亥保路运动事起,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蒲殿俊、罗纶及县人王铭新等保路运动领导人,学传闻讯,振臂高呼:“焉能坐视,非匍匐往救不可!”立即与县人吴庆熙等共同策划起义,进攻省城。袁世凯复辟帝制,他大张挞伐,专门撰写《丙辰护国军之役》一文,颂扬吴庆熙响应蔡锷护国起义之举,揭露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和祸国殃民的罪行。目睹当时政局动荡,战乱频繁,民众灾难深重,他直接上书四川都督陈宦,吁请停止内战,减轻苛捐杂税,仗义执言,为民请命,晚年居处县城,常向当局坦陈县政利弊和民众疾苦。 民国8年,他受县知事公署的聘请,纂修《温江县志》,民国10年书成出版,同时编写了《温江县乡土志》。其修志主旨是“严而不刻,宽而不滥。苟有行谊,虽微贱必录,苟无善状,虽荣贵不书”。县人徐云衢系两榜进士,学传认为徐“在国不能致君泽民,在家不能义方教子,故削而不书”。此事引起一些人的非议,学传公开答辩,编成《温江志案答问》—卷,以供后世评论。生平主要著述有《中国伦理学史》7卷,《宋儒学案约编》20卷,《皂江文集》及其《补编》《外编》共23卷,《皂江诗集》6卷。 民国19年12月4日,学传在家病逝,终年72岁。四川省教育厅命温江县教育局对其家属从优抚恤。并于县城温泉公园内建造“先哲曾学传先生祠”,立石碑和遗像,以作纪念。民国36年,县政府上报到省,将他列为乡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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